公募降傭重塑證券業中小券商或迎發展契機
證券時報記者劉藝文
近日,證監會發布了《關于加強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管理的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其中,將公募交易傭金單一券商分配比例上限由30%調降至15%,引發市場關注。
券商人士認為,這一調降使得傭金分配更加多元化,有望豐富市場參與主體,促使券商提供更加優質的研究服務,中小券商可能會迎來相對發展機會。鑒于券結基金可以豁免上述限制,其有望成為受分配比例限制的大型券商實現交易傭金增長的突破點。就此模式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的問題,有券商董事長認為新規很注重公平性、透明性。
中小券商相對受益
《意見稿》降低證券交易傭金分配比例上限。對權益類基金管理規模不足10億元的管理人,維持傭金分配比例上限30%;對權益類基金管理規模超過10億元的管理人,將傭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調降至15%。
這一調整會給券商帶來怎樣的影響?五礦證券分析師尤春野認為,現在比較普遍的現象是券商的基金子公司通常會給母公司貢獻30%的傭金。按照《意見稿》,基金的券商母公司獲得的子公司傭金將會減半,大型賣方機構在單個基金獲得的收入也將受到限制,理論上利好小券商。不過即使是15%的上限,也難以惠及很多家券商,小券商獲得傭金的難度仍較大。
“此舉預計將促進基金管理人合理分配交易傭金,增加中小券商的發展機會。但是,對于相對依賴基金子公司分倉的券商而言,傭金分配比例上限的下調或導致分倉傭金收入出現較大下滑。”東吳證券非銀分析師胡翔認為。
在東海證券非銀分析師陶圣禹看來,此次調整為2007年交易席位制度設立后的首次下調,調整后對部分大型券商控股基金子公司的直接分倉有所影響,但傭金分配的多元化有望豐富市場參與主體,促使券商提供更為優質的研究服務,從而推動行業良性競爭。
券結會否成為利益輸送通道?
《意見稿》在降低傭金分配比例的同時,也開了一道口子,即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采用券商交易模式的基金,原則上不適用于上述傭金分配的比例限制。
據悉,基金公司參與證券交易分為兩種模式:券商交易模式(對應券結模式)和租用交易單元模式。券結基金不適用交易傭金分配比例上限的限制。券結基金2017年開始試點,2019年轉為常規,規模快速增長。根據Wind數據,截至2023年11月末,券結基金數量達900多只,對應資產規模為7000億元左右。
浙商證券分析師梁鳳潔認為,在分倉傭金分配上限下調至15%的情況下,券結模式豁免上限的優勢將更加凸顯,彌補券商股東部分傭金減少的損失。陶圣禹持類似的觀點,他認為《意見稿》給予券商結算模式豁免權,不受分配比例上限約束,此模式有望成為受分配比例限制約束的大型券商實現交易傭金增長的突破點。
然而,市場上也有解讀稱,券結模式會成為券商調節傭金以及與基金公司不正當利益交換的新手段。對此,國金證券董事長冉云公開表示,《意見稿》重點關注了包括券結產品在內的所有公募基金產品傭金分配的公平性、透明性問題。如新規第七條等,因此,對于利用券結產品開展利益輸送的情況,都將受到監管部門和公司內部嚴格監控和審查,在當前“長牙帶刺”的嚴格監管背景下,任何人都要為違法行為付出慘痛代價。
他還稱,《意見稿》明確了全面的信息披露和公眾監督機制,披露明細同時包含券結產品和租用交易單元產品。任何人想利用券結產品開展違規利益交換,都將在嚴格信息披露的基礎上,接受監管、托管人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涉及券商資管子公司的疑問
對于交易傭金分配比例的調整,市場還存在一個疑問。中信證券表示,目前券商資管子公司傭金集中度明顯高于市場平均水平,已獲得公募牌照的資管子公司是否適用最新集中度要求應予以明確。
據悉,今年來,券商資管子公司的申請和設立明顯提速。目前已獲批的券商資管子公司數量達到29家,此外,中信建投證券、中金公司、華創證券等券商的資管子公司也在排隊申請設立當中。在設立資管子公司之后,多家券商擬進一步拿到公募基金牌照。
2022年5月份,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監督管理辦法》,放寬了券商設立對基金公司一參一控的限制。
“今年以來券商非常積極地在布局公募業務或資管業務,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對母公司的傭金貢獻立見成效。”有業內人士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