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保險資金運用風險
制定《自律規則》一方面壓實保險機構的主體責任;另一方面協助監管部門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和問題苗頭,遏制資金運用違法違規關聯交易,防范資金運用風險。
《制度標準》的發布,將有利于提升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關聯交易制度的完備性,加強保險公司內部管理與約束,助力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日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將保險機構資金運用關聯交易行為納入自律管理。保險行業協會在充分征求監管部門和保險機構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制定了《保險機構資金運用關聯交易自律規則》和《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標準》,已發布實施。
近年來,監管部門高度重視保險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監管工作,在對高風險機構進行風險處置中發現,保險資金運用關聯交易大都存在風險隱患。過去發生過的部分機構通過不當關聯交易挪用、侵占、套取保險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也成為危害保險資金安全、影響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
保險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制定《自律規則》一方面壓實保險機構的主體責任;另一方面協助監管部門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和問題苗頭,遏制資金運用違法違規關聯交易,防范資金運用風險。同時,保險行業協會還集合行業資源和優秀實踐經驗制定了《制度標準》,供保險公司在制度建設中進行參考比對,以便查漏補缺,不斷完善資金運用關聯交易制度體系。
《自律規則》共四章24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總則,明確《自律規則》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總體原則。二是自律管理,要求保險機構切實履行資金運用關聯交易主體責任,明確禁止行為,針對保險機構股東、董監高、審批或決策人員、合作機構在資金運用關聯交易中所承擔的不同職責,分別提出自律管理要求;對委托投資和單一投資中涉及的資金運用關聯交易行為提出操作建議;對資金運用關聯交易信息披露提出自律管理要求。三是自律措施,包括政策培訓、信息披露公告質量監測和統計分析、舉報監督機制、自律監督檢查和自律調查、自律懲戒。
《制度標準》共七章,對包括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保險公司黨委前置研究事項、公司章程、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議事規則、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管理、資金運用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管理和報告、委托投資等業務管理、內部稽核和外部審計機制方面的管理制度所應包含的內容提出具體要求。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自律規則》還包括自律懲戒措施。例如,保險行業協會在履行信息披露質量監測、統計分析、自律監督檢查或自律調查等職責后,確認保險機構資金運用關聯交易存在違反《自律規則》要求的,可在如實報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后實施自律懲戒。自律懲戒措施主要包括約談提醒、行業內公開通報、記入不良記錄檔案、納入行業黑名單。同時,《自律規則》鼓勵保險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審批或決策人員向所在保險機構的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存在或疑似存在的資金運用關聯交易違法違規行為;保險機構未妥善處理的,可向保險業協會舉報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自律規則》還鼓勵保險機構資金運用關聯交易合作機構向協會提供保險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相關問題線索。
值得一提的是,保險行業協會本次發布的《制度標準》,各保險公司可作為參考指引,對自身相關制度進行對照梳理,查漏補缺。《制度標準》明確了保險公司可在現有各制度中落實文中提及的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管理規則;現有制度無法滿足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管理規則體系建設需求的,應另行制定管理制度,以滿足監管部門對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的管理要求。《制度標準》的發布,將有利于提升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關聯交易制度的完備性,加強保險公司內部管理與約束,助力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保險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從三方面開展工作。一是加強政策宣導,督促保險機構重視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管理,開展資金運用關聯交易合規管理經驗交流與培訓,提升從業人員合規意識,營造合規文化。二是開展資金運用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公告的質量監測和統計分析,督導保險機構及時準確發布信息披露公告。三是依照《自律規則》有關規定,對違規開展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的保險機構采取相應的自律措施。本報記者于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