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前11個月檢察機關批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110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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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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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月4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2023年1月至11月,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11060人,提起公訴22529人,涉及罪名相對集中在非法集資犯罪、騙取貸款犯罪等罪名。
過去一年,全國檢察機關繼續保持對非法集資等涉眾型犯罪的懲治力度,2023年1月至11月,共起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犯罪15590人。嚴肅懲治涉銀行等金融機構信貸領域犯罪,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妥善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深入推進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起訴洗錢罪2301人。
“我們也積極參與重要金融法律法規起草制定工作,協助中國人民銀行參與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資產追繳有關國際標準修訂。”最高檢第四檢察廳廳長張曉津表示,全國檢察機關持續協同落實“三號檢察建議”,結合辦案加強訴源治理,部分省級檢察院就防范金融犯罪風險等主題向地方黨委作專題報告,向涉案金融機構制發檢察建議。最高檢駐中國證監會檢察室發揮“駐”的優勢,20個省、市檢察機關與當地證監部門簽署合作意見。各級檢察機關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的協作,推動金融領域行刑銜接。
張曉津指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持續加大懲治重點領域金融犯罪力度,堅持“應追盡追”完善追贓挽損工作機制,健全完善金融犯罪檢察體制機制,持續加強金融檢察專業化建設,加強預防金融犯罪法治宣傳,依法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社會預期、提振發展信心,以法治之力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