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婚姻秩序的挑戰者:外嫁女,離異者,不婚者
鄭佳鑫
(武漢大學社會學院博士生)
筆者的家鄉在閩東某縣,是傳統的宗族地區。與其他地區類似,父輩的婚姻以本地婚和介紹婚為主,進入婚姻是人生必經的階段,婚姻完整性面向較強。本地多山,人均不過幾分地,土地養活不了人。當地人多趁改革春風迎接市場化的浪潮或者借助地理優勢出國務工。無論是興辦企業還是出國務工,家族的力量都非常重要,這也有助于傳統的婚姻秩序繼續延續下來。而東部沿海地區的優勢經濟區位也使得當地成為婚姻小高地,中西部地區的女性流入使得男性面臨的婚姻市場擠壓并不明顯。傳統的婚姻秩序在很長時間里還繼續延續,但是也已經出現了背離傳統的實踐。
一、傳統婚姻秩序的挑戰者
其一,外嫁女。通過媒婆介紹實現的本地婚在當地青年成家過程中仍占據重要位置。在家中子女到適婚年齡時,父母便會為子女張羅相親事宜。“本地”是一個重要的要求,根據父母的想法在本市以及本縣范圍內伸縮。長輩多認為嫁在本地,可以隨時回娘家,也方便照顧父母,很早便會耳提面命告訴女兒們不要外嫁。外嫁女顯然是對本地婚秩序的打破者。小西大學在外地讀書,認識了現在的老公。她丈夫是湖南人,兩人先后到廣東工作定居。小西的家庭比較傳統,但由于一些家庭原因,她很早就決定了不回家生活。雖然她的父親不是很滿意,但是最后還是拗不過她的決定,同意了她的婚事。小燕自由戀愛嫁給了在本地開店的江西人。盡管她結婚以來都還在本地生活,但是父母還是覺得女兒遠嫁了,萬一以后男方要回家,那女兒就得跟著去江西,對這親事還是不太滿意。
其二,離異者。在父輩和祖輩的婚姻中,基本可以說是“沒有離婚,只有喪偶”。不合適的婚姻磕磕絆絆也過了一輩子,離異的男女都會遭受社會異樣的目光。相比起河南離婚的婦女仍然搶著要的現狀,本地對離異者的接受程度還比較慢。一個鄰居哥哥還沒結過婚,但與一位離婚帶兒子的女性好上了。他的父母為此很是發愁,覺得自己的兒子為什么要找個二婚的。在外人問到是否有對象的情況時,他們還會矢口否認,并請他人給兒子介紹對象。不過鄰居們私下都知道情況,只是不好在明面上問,給出的評價也是覺得父母“太老實,不敢棒打鴛鴦,萬一以后成了還要多養一個孫子”。結果子女的意見還是占了上風,今年已經生米煮成熟飯,生了個兒子,好消息是女方第一個兒子的撫養權在前夫那。此外,本地結婚以過日子為取向仍是主流,所以離婚率不算夸張,但相比之前仍有增加。聽到的幾則離婚的故事:一是男方賭博引起的離婚,男方婚后沉迷賭博不照顧家里,女方與之離婚,但又因孩子的牽扯復婚,后來因男方還是無法戒賭再次離婚;二是長期分居引起的離婚,男方在國外務工,女方在國內照顧小孩和男方父母,因長期分居,最后女方出軌,雙方協商離婚;三是性格不合引起的離婚,通常是夫妻雙方有一方長期受委屈難以協調。
其三,不婚者。在父母眼里,相親結婚生小孩是一套再順暢不過的流程。但是,近幾年發現同齡人中出現了一些不婚傾向者,他們可以說是“最激烈”的挑戰者。小杉因為不想生育主動選擇單身。她從高中時就立下豪言說自己以后絕不結婚,在本地相親的默認規則就是女方要生小孩,但是她并不愿意,所以連結婚干脆都不想。父輩生孩子主要是為了滿足養老功能,但是養老是個概率問題,現在養孩子的成本也很高,還要占據非常多的時間精力。小衫認為從經濟理性的角度看,養孩子的錢省下來可以給自己以后養老,“前半生瀟灑快活了幾十年,后半生痛苦幾年我也是能接受的”。她也清楚在長輩眼里這樣的行為會被稱作自私,但是她依然覺得“兒孫自有兒孫福,沒有兒孫我享福”。小文因為質疑婚姻的意義不愿結婚。她清楚記得母親當時因為頭胎生的是女孩而被奶奶冷待的事情,為此對當地“重男輕女”的陋俗非常不滿,反叛意識較強。在成長過程中,她對婚姻本身產生了懷疑,她無法理解找伴侶為什么要結婚,進入婚姻并不是擁有家的必要條件,愛的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她甚至覺得結婚像傳銷一樣,不斷有人主動或被動進入組織,然后努力發展下線(催婚),但對婚姻本身卻不了解。婚姻保護有產者,不結婚反而可以避免在離婚時出現的各種糾紛。
二、社會變遷與婚姻秩序變革
外嫁女、離異者以及不婚者的出現對傳統的婚姻秩序進行了挑戰。他們的行為可能在長輩眼里都是“自私”的表現,但之所以能夠在這片較為傳統的土壤中不斷涌現,與當下正在發生的社會變遷緊密相關。
一是全國勞動力市場對本地通婚圈的打破。本地位于東部沿海,民間經濟相對發達,屬于人口流入地。但是在人口大規模流動的背景下,全國勞動力市場對本地婚的持續產生了影響。教育擴大了青年的流動范圍,在外上大學以及在外地工作的年輕人更容易碰到五湖四海的同齡人,跳出本地通婚圈。同時,流入的外地人口也參與到本地的通婚中,比如小燕就嫁給了在本地工作的江西人。
二是女性經濟地位提高對家庭秩序的挑戰。父輩的家計模式是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男性負責養家,女性一般不工作,專門照顧家里的小孩和老人。隨著教育的普及,年輕一輩的女性同樣參與進勞動力市場中。女性經濟地位的提高增加了女性的自由度,不可避免地對傳統的家庭秩序產生了沖擊。一是婚姻不再是必選項。上一輩沒有工作的女性需要依附男性生存,結婚是個默認選項,往往經歷了“婚前從父、婚后從夫、父死從子”的歷程。但是對于經濟獨立的年輕女性來說,找不到合適的對象不如單身,生育也不是滿足養老功能的唯一途徑。二是對婚姻的需求變化。女性能夠經濟獨立,她對另一半的經濟依附性大大下降,對婚姻的情感需求更加凸顯,對不合適的婚姻的容忍度大幅降低。
三是子代主導的婚戀秩序取代父代主導的婚配秩序。父輩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雙方家長在物質經濟等條件的權衡下締結成功的,子代的情感需求并不重要。很多人在父母長輩的安排下婚前見過一面未來的伴侶就定下了終身。而對于接受現代教育觀念的年輕人來說,婚前戀愛關系的發展是締結婚姻的重要一環。即使是相親,在父輩對客觀條件把關后,也需要子代的點頭。在子代主導的婚戀秩序下,自由戀愛是非常主觀的體驗,沖破父母要求的本地婚抑或是與離異的對象成婚都是子代的自由。
我的家鄉由于其社會基礎以及經濟區位,在婚姻秩序上的變化發生較慢。但傳統或是現代的歸類,并不是愚昧與文明的二分,更多是人們對社會變遷的大背景下對幸福的不變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