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談破產審判、網暴、隱形加班、知假買假、保交樓、高管違法等-更新中
1最高法談破產審判、網暴、隱形加班、知假買假、保交樓、高管違法等
最高法:金融行為須合規,高管違法要嚴罰,中介失職必追責
最高法報告談及助力加強金融法治建設,強調加大對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行為判罰力度。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工作報告。報告指出,2023年,人民法院審結金融案件303.2萬件,同比增長8%。
針對信用卡和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持續增長,發出2號、4號司法建議,促進授信審查、規范保險業務,協力加強金融監管。
與此同時,加大對資本市場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判罰力度。比如,某新三板公司在股票發行中虛增營收3億元、少披露銀行借款10億元,欺詐增發股份,法院判令其賠償投資者4900萬元,公司高管承擔最高100%連帶責任,疏于核查驗證的中介機構承擔20%連帶責任,“金融行為須合規,高管違法要嚴罰,中介失職必追責。”張軍說。
最高法報告:依法遏制高額彩禮規范“知假買假”裁判標準
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工作報告。“法院通過審判明規則、促治理,是履職重要方面。”報告稱,針對近年來涉彩禮糾紛增多甚至引發惡性案件,最高法制發涉彩禮糾紛司法解釋和典型案例,既尊重傳統習俗,又明確禁止以彩禮為名索取財物,依法遏制高額彩禮,讓婚姻始于愛,讓彩禮歸于“禮”。與此同時,針對“知假買假”索賠有利于懲治假冒偽劣,但也存在借維權敲詐等亂象,發布典型案例,亮明懲治造假售假司法態度,同時明確只在“生活消費”范圍內支持懲罰性賠償請求,公眾、商家廣泛認可,延宕20多年“知假買假”裁判標準不一問題得到規范。
最高法談破產審判:個人可破產可重整更可再創業
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工作報告。報告稱,2023年,人民法院審結破產案件2.9萬件,同比增長68.8%,力促“僵尸企業”及時出清,涉及債權2.3萬億元。與此同時,人民法院引導可重整的不清算,助“危機”企業尋“新機”,審結破產重整、和解案件1485件,762家陷入困境企業成功重整,盤活資產8790億元,11.8萬名員工穩住就業。報告特別指出,深圳法院2021年起實施《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受理個人破產申請227件。比如,梁某被法院裁定適用個人破產重整程序,與債權人協商免除利息和滯納金、三年內償還本金,梁某努力打拼、積極償債,提前15個月完成履約,我國境內首宗個人破產案審結執結,“個人可破產、可重整,更可再創業。”
最高法談“隱形加班”:讓在線工作有收益離線休息有保障
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工作報告。數據顯示,2023年,人民法院審結涉新業態勞動爭議案件14.2萬件,同比下降10.2%。報告稱,根據實際用工,判斷外賣小哥等與平臺企業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破除以勞務連環外包、誘導注冊個體戶等方式規避用工責任的“障眼法”。明確把“付出實質性勞動”和“明顯占用時間”作為線上“隱形加班”的認定標準,讓在線工作有收益,離線休息有保障。
最高法談網暴:公權力要為受害者撐腰網暴行為必須付出代價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3月8日上午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工作報告。在關于懲治網暴問題,報告指出,針對網絡暴力“按鍵傷人”“按鍵殺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出臺司法政策,嚴懲網暴惡意發起者、組織者及屢教不改者。明確網絡侮辱誹謗,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身心嚴重損害后果,或者隨意以普通公眾為侵害對象等,以公訴案件追究刑事責任。報告顯示,2023年,人民法院審結網絡誹謗公訴案件32件,判決有罪人數85人,同比分別增長10.3%、102.4%。比如,楊某為泄私憤在網上散布未成年人私密信息,致被害人不堪受辱自殺身亡,被提起公訴,法院以侮辱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公權力要為受害者撐腰,網暴行為必須付出代價。”張軍強調說。
最高法談“保交樓”:明確商品房已售難交付糾紛債權受償順序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今日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工作報告。自2021年以來,數十家大型房地產企業相繼發生債務危機,接踵而至的是全國各地出現大量房地產項目停工的現象,各地政府不得不忙于“保交樓”。報告表示,最高法為此出臺司法解釋,明確商品房已售難交付糾紛債權受償順序,優先保障購房群眾權益。發出1號司法建議,推動健全合同網簽備案與預告登記銜接機制、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強化預售信息查詢和購房風險提示,促進做實保交樓、防糾紛。(
財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