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加強普惠,又要加強市場化
張林/文近日,金融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首次提出“普惠信貸”這一概念,將此前主要針對小微企業的普惠貸款的指導范圍,擴大至小微企業、涉農經營主體及重點幫扶群體,并且提出2024年普惠信貸的總體目標為“保量、穩價、優結構”。
金融行業和金融產品發展至今已經進化出多樣的形態,從技術上而言,現有的融資體系已經可以覆蓋所有的市場主體。那為什么還需要有“普惠信貸”,并且需要監管部門親自下場推動指導?原因就在于“結構性扭曲”。
一方面是經濟發展模式形成的結構性扭曲。近十幾年來經濟增長主要圍繞“房地產—基建—土地財政”形成的鏈條展開,在這一過程中與上述鏈條直接相關的主體占用了大量的融資資源,并且這些部門的高增長拉升了利率,比如城投企業的綜合融資成本往往超過8%,房企融資成本普遍超過6%。在這樣的情況下,那些處于“微利”狀態的個體商戶、小微企業在融資領域就處于劣勢。
另一方面是金融服務自身邏輯帶來的結構性扭曲。大型的金融機構有較強的技術和人力資源,也有較強的資本金實力和損失吸收能力,并且有低成本的負債形成能力,實際上大型的金融機構更有能力做到信貸的下沉,但是這些機構主要服務于“高端客戶”。農商行等小型金融機構缺乏相應能力,卻又主要對接信用資質偏低且甄別成本較高的客戶群體。這種金融服務能力和金融業務對象之間的錯配,再一次放大了小微、涉農等融資主體的融資難度。
糾正金融體系的結構性扭曲往往需要外力干預,以便更好地做到金融資源的“普惠”。這一邏輯并不是只有在中國才適用,普惠金融理念是聯合國提出的,德國的儲蓄銀行和信用社在政策支持下致力于推動信貸資源的下沉,美國的小企業管理局(SBA)則致力于幫助小企業減少在政府采購、融資等領域受到的歧視與障礙。
近年來中國在普惠金融領域已經取得了不小的進步。在政策驅動下,截至2023年末,小微企業的普惠貸款余額達到29.4萬億元,近5年的貸款余額年增速皆超過23%,普惠小微授信戶數超過6000萬戶,占全部經營主體的1/3,新發放貸款利率逐年降低至2023年的4.8%。
本次《通知》實際上是在此前小微金融和涉農金融服務取得階段性進展的基礎上,對下一階段的普惠金融工作提出了意見和指導。用一句話簡單概括,就是“既要加強普惠,又要加強市場化”。
從加強普惠的角度來說,《通知》改變了過去監管部門對小微金融服務和涉農金融服務分別出臺文件、明確要求的做法,對小微、涉農及重點幫扶群體進行統籌,形成普惠信貸統一的監管口徑,開展考核評估和數據披露,并在小微企業貸款增速、貸款定價管理以及支持重點領域方面做出了細節上的要求和部署。
但無論是保量、穩價還是調結構,對于金融機構特別是大型銀行業金融機構而言,很多信貸工作都是在完成監管目標的政策性驅動下完成的。特別是隨著近些年普惠貸款的較高增長,普惠貸款的競爭也在不斷加劇,部分銀行的普惠部門負責人反映“優質一點的客戶已經被多次開發”,一些專精特新類的小企業同時獲得多家銀行的授信也很常見。
這些現象說明,隨著普惠信貸增量空間的消耗以及前期政策效應的消退,普惠金融工作最終還是需要市場自發的力量來推動。無數事實說明,無論哪項經濟工作,僅僅依靠政策的指導和壓力最終只能形成新的扭曲。
本次《通知》弱化了對于“兩增兩控”的要求,對于改革化險任務較重的地區,也進一步對小微信貸增速做出了差異化的安排,這是避免監管邏輯對市場邏輯持續形成干擾。另一方面,《通知》提出要探索向小微企業等客群提供“信貸+”綜合金融服務,這是在提示銀行需要開拓適合小微企業的綜合金融服務方案,在宏觀利率總體下行的過程中探索支撐普惠金融長期發展的市場化力量。
小微企業是國民經濟的毛細血管,是最先感知經濟冷暖的群體,也是“冬天”里衣衫最單薄的群體,做好普惠金融工作依然任重而道遠。
(作者系評級機構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