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源共治、四級化解,郯城縣楊集鎮基層治理新模式實現“雙提升”
4月6日訊基層治理是社會治安尤為重要的第一道防線,是實現社會治安長治久安的重要手段。郯城縣楊集鎮結合實際,堅持以“化解矛盾防風險、調解糾紛促和諧”著力點,積極推行“三源共治”“四級化解”基層治理新模式,有效解決了“群眾訴求難、矛盾解決難、處置滿意難、問題跟蹤難”等問題,全面提升了矛盾化解效能和基層治理效能。
多點發動細化源頭預防
楊集鎮綜治辦聯合司法所、派出所等相關部門,從“警源實治+訴源善治+訪源精治”入手,不斷強化源頭治理。一是建立輔警與網格員聯動機制,打造全天候不打烊的調解工作室,將非警務警情和民事糾紛警情分流到基層處置,打破警源治理時間限制,有限發揮警調銜接優勢,防止矛盾糾紛轉化為警情,減少民轉刑案件的發生。二是不斷推進“訴前引調”工作。由鎮綜治辦、司法所牽頭對可以調解的糾紛進行訴前調處。特別是針對農村鄰里糾紛、婚姻糾紛、家庭糾紛等,進行全方位的排查,不留死角,以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控制。實行“一村一律(法律顧問)”,著力抓好矛盾糾紛調處、法律文書書寫、法律知識的宣傳等工作。自施行“一村一律”(法律顧問)以來,為村民群眾積極開展法律咨詢服務達860余場次,主要涉及婚姻、土地、鄰里、環保、交通等方面的法律事務,為鄉村振興事業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法律保障。三是構建資源大整合、數據大運用、部門大聯動的調解模式。依托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和12345便民服務熱線,建立了全鏈條受理機制,強化信訪矛盾源頭治理,把各類矛盾風險預防在先、發現在早、化解在小,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
多方聯動強化風險化解
楊集鎮創新建立分級化解矛盾糾紛機制,將矛盾糾紛化解分為四級:村級化解、包村干部化解、鎮綜治辦化解、鎮直部門化解,由此流程逐級化解。
在村一級,組織各村成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小組,由村“兩委”成員、網管員組成,定期進行地毯式排查,做到早排查、早發現、早調處。包村干部每個月一排查、一分析、一化解,對村級不能化解的矛盾進行梳理、會商、再化解。在此基礎上,鎮綜治中心不定期進行抽查村級矛盾糾紛化解情況,并將村部分級化解工作納入年底重要考核依據。同時,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創新成立由網格員丁可明(金牌調解員)任主任、各村網格員為成員的“馨網格”矛盾糾紛調解室,專門調解疑難矛盾糾紛。自調解室成立以來,已成功調解大泥湖梁某某與鄰居李某某宅基地糾紛、寺東李某某與鄰居李某某宅基地糾紛、王海子楊某某與地鄰丁某某土地糾紛等6起疑難矛盾糾紛,及時、有效地化解了矛盾,避免了“民轉刑”案件的發生,維護了社會穩定。
在鎮一級,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打造集群眾來訪接待、社會矛盾糾紛多元調解、社會治安防控、縣域城鄉治理等功能于一體的綜治中心,從矛盾糾紛預警、化解、應對三項機制入手,通過召開矛盾糾紛調解會,對重大矛盾糾紛進行現場督辦,確保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內部、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對前三級無法化解的矛盾歸口管理,鎮綜治中心協同各行業部門一站式受理,使綜治中心成為化解矛盾糾紛的“終點站”。官集村民王某某和孔圩村村民劉某某土地相鄰已有數年,由于時間久遠,兩村之間土地界限模糊,兩家之間產生土地糾紛矛盾,多次發生口角。兩村所屬片區、村委會曾分別進行多次調解,問題始終無法得到根本解決。鎮綜治部門聯合司法所提供了《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依據,協調自然資源所明確了土地界限,咨詢了相關部門,了解了相關政策,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向雙方當事人解讀風俗、法理。最終,雙方均作出了讓步,困擾多年的心結終于得以打開,多年來的積怨終化解,雙方現場握手言和。
多維推動優化治理模式
優化“自治+德治+法治+智治”模式進一步優化“三源共治”全流程。在黨建引領的基礎上,以村民自治為基礎,德治為引導,法治為保障,以科技智治為支撐,有效激活了基層社會治理內生動力。
優化“綜治中心+網格化+信息化”治理模式,不斷提升群眾安全感、滿意度。以綜治中心實體化建設為主導,通過整合網格化、信息化社會治理資源,推動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以“小網格”構筑“大平安”、服務“大民生”,持續深化“綜治中心+網格化+信息化”社會治理模式,強力推進社會治理服務機制建設。依托綜治中心平臺以及網格和微網格,在“雪亮工程”的基礎上,通過“1+N”架構以人、地、物、事、組織為核心內容的基礎信息庫,實現對全鎮重點區域的人員、車輛預警預控全覆蓋。同時,聚焦“內源激活”,落實村規民約、實施積分管理,深度融合自治強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提升,有效破解鄉村基層治理管理難問題。(通訊員李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