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學生合買彩票中獎22萬一人不認賬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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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理財
據國內媒體報道,小劉與小許是發小,大學暑期做小生意期間,兩人合買了一張彩票,卻因為獎金問題,兩人友誼小船翻船,訴諸法院后,此事迎來了法院的判決。
據介紹,去年7月20日,小許和小劉在山東某市一家體育彩票店,一起商量選號,每人花費10元,購買了兩張彩票,彩票由小許保管。
7月24日,小許發現購買的第二張彩票3注號碼中得二等獎,獎金227041元,初次商量獎金分配時,兩人就發生了爭執。
7月25日,兩家人相約一起去兌獎,但在7月26日早上,小劉發現彩票獎金已被小許成功兌取181632.8元(稅后),雙方為此發生糾紛。
法院審理后認為,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彩票,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應為合法有效,原、被告雙方均出資10元,中獎獎金應當按照出資比例分配,雙方應均分。
姜堰法院開發區法庭當庭宣判,判決被告小許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小劉支付款項90816.40元。
法官提醒,彩票因為不記名、不掛失,兩人合資購買很容易發生糾紛,因此,合買彩票時,要明確約定委托事項、報酬支付等,并及時保留相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