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資茶葉為誘餌非法集資70余萬!這家公司成立不到10天被查,受害者多是老人
案發:
茶業公司成立不到10天被查
以投資返利等為誘餌,非法集資70余萬
涉事公司名為貴州迪百茶業有限公司。公開信息顯示,該公司在2020年9月15日注冊成立,但不到10天便被查了。
據貴陽市云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9月24日的消息,在此之前,該局聯合貴陽市公安局云巖分局經偵大隊等部門,對轄區一家涉嫌非法集資的企業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核查發現,貴州迪百茶業有限公司打著銷售茶葉產品的幌子,采用到店免費領取精美禮品、免費參加公司組織戶外一日游活動的方式吸引顧客,再以消費返利、投資返利、推薦提成為誘餌,欺騙了許多老年人,非法集資金額達70余萬元。
該公司返利資金主要來源于老年人繳納的費用,拆東墻補西墻,該企業不存在與其承諾回報相匹配的正當服務實體和收益,資金運轉難以持續維系,高額返利僅為欺詐噱頭。為防止更多的老年人受騙,執法人員現場對該企業進行了查封。
判決:
男子安排他人注冊公司
幕后實際經營管理,獲刑4年半
貴州迪百茶業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資,與1980年出生的男子茍某某有關。經法院審理查明,公司正是在茍某某安排下,由徐某某聯系陳某某(兩人均另案處理)注冊成立的。
該公司由陳某某擔任法定代表人,并提供個人銀行卡用于接收資金,租賃公司經營場所,由茍某某和徐某某負責實際經營管理。公司成立后,主要開展的業務是以投資茶葉為誘餌,以高額利息為吸引,以街頭發放傳單和電話宣傳方式,公開向不特定公眾尤其是60歲以上老年人吸收資金。
茍某某獲得所吸收資金后,拒不交代資金去向。至案發,該公司共向72名集資參與人吸收資金共計75.2萬元,返還利息12164元,造成集資參與人實際損失739836元。
該案在云巖區人民法院一審后,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法院認為茍某某的行為可認定為集資詐騙罪,并據此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茍某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此外,扣押的贓款4萬余元按比例發還集資參與人,判決還責令茍某某退賠69.9萬余元,按比例發還集資參與人,公安機關扣押的作案工具POS機2臺予以沒收銷毀。
法院提示:
警惕非法集資類養老詐騙
老年群眾應謹慎投資高額返利項目
老年安則家庭安,家庭安則社會安。非法集資類養老詐騙犯罪嚴重損害老年群體的財產權益和精神健康,影響和諧社會的構建。
法院提示,老年群眾要謹慎投資高額返利項目,在實際投資前要多與子女、親戚溝通商量、征求意見。投資返利項目要做到“三留意一抵制”:一是留意投資項目是否完成登記、備案,是否具備相應資質;二是留意投資項目是否真實合法;三是留意投資項目承諾的返利收益是否符合通常市場規律;抵制“高額返利”“高價回購”誘惑,遠離非法集資,守護自己的“錢袋子”安全。
紅星新聞記者姚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