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取5000元現金被刁難,報警后才取出來!銀行最新回應來了!柜員行為是否侵犯隱私?
每經編輯李澤東
據九派新聞,1月23日,河南平頂山一女子吐槽親姐給自己轉賬,讓取出5000元過年包紅包用,結果在銀行取錢時被刁難。
報道稱,當事人王女士表示,剛開始工作人員讓下載反詐app,感覺還挺負責任的,問啥自己答啥,到后面就有點過分了,問姐姐在哪上班,以前在哪上過班,還讓證明是自己親姐,后來讓她直接和姐姐通話,看了聊天記錄還是不讓取。
報警后,前前后后用了近2個小時才取出來。
24日,中原銀行客服中心一工作人員表示,總行已經知道這個情況了,正在處理。
女子存10萬元現金,被要求說明資金來源?多家銀行回應!
就在1月8日,類似話題#女子到銀行存10萬現金被問錢來源#沖上熱搜第一。
據悉,江西一女子在某社交平臺上發文稱,拿10萬元現金去銀行存個定期,沒想到銀行工作人員問她這錢是從哪里來的?
女子稱,她當時心想你管我錢哪里來的,直接按我說的辦理不就完了嗎?搞得這錢是我偷來搶來的一樣。她問工作人員問這個干嘛?之前存現金也沒被問過。工作人員回應稱,這是銀行的規定。
據海報新聞報道,1月8日,記者針對相關情況,咨詢了位于北京的招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多家銀行支行。其中,招商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若存10萬元及以上現金,直接到銀行柜臺辦理存款業務即可;若存20萬元以上現金,則會詢問現金來源,但暫時無需提供相關證明。
中國工商銀行工作人員稱,目前在該銀行北京地區存10萬元及以上現金,暫時沒有詢問現金來源、出具相關證明等要求。“沒有任何要求,帶身份證、銀行卡和錢來就行。”
“沒有(規定)一個具體金額,只是簡單了解一下。”針對存現金是否需要詢問資金來源或提供其他相關證明等問題,中國農業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不用出具什么證明,能說清楚(現金來源)就行,有些人可能說不清楚,根本不知道這錢怎么來的,這種我們就會再詳細去問。”
柜員行為屬侵犯隱私嗎?律師解讀
據央視網1月8日報道,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劉曉宇表示,在2022年2月以后,已暫緩施行“客戶存款金額達到一定額度,就要提供資金來源等信息”的規定。
目前,客戶的風險等級是衡量銀行柜員是否需要了解客戶信息的標準,風險等級越高,銀行需要向客戶了解的信息就越多,反之則需要了解的信息可能越少。
記者:關于“客戶存款金額達到一定額度,需要提供資金來源等信息”的規定,是否有法律依據?
劉曉宇:詢問客戶這些資金信息,最主要的目的是對客戶的身份進行識別,進行客戶的盡職調查,并按照風險等級采取相應的反洗錢措施,這樣有助于提高反洗錢的效率,滿足反洗錢的需要,維護金融安全。
對于銀行柜員可以核實客戶的信息范圍,可以溯源至2022年1月份央行、銀保監會和證監會聯合發布的《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該《辦法》原定于2022年3月1日實施,其中第十條有明確規定,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并核實客戶身份,了解并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
但在2022年2月21號時,央行、銀保監會和證監會再次發布公告,稱因技術原因暫緩實施該《辦法》,相關業務按原規定辦理。
原規定是指2007年出臺的《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這其中并沒有對此類客戶資金來源及用途的規定。
記者:目前,銀行柜員對于客戶個人信息的核實標準是什么?
劉曉宇:目前,我們遵循原規定的內容。原規定要求核實自然人客戶的姓名、性別、國籍、職業、住所地、工作單位、地址、聯系方法、身份證件或者是身份證明文件等。對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個體工商戶也是作簡單要求,比如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號碼、營業執照等。
此外,它還有一個規定,對于高風險客戶或者高風險賬戶的持有人,金融機構應當了解資金來源、資金用途、經濟狀況或者經營狀況等信息,以加強對金融交易活動的監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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