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長達12年的真假“拉菲”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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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時事
酒業知識產權侵權案頻發,關鍵在于侵權成本太低,而利潤空間過大,企業維權仍充滿挑戰。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拉菲”商標侵權事件做出終審判決,南京金色希望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色希望公司)、南京拉菲莊園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拉菲莊園公司)、南京華夏葡萄釀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公司)、深圳市駿騰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駿騰公司)、杭州佩倫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佩倫公司)等企業被判停止侵權,賠償拉菲羅斯柴爾德酒莊共計7917萬元。
這意味著長達12年的真假“拉菲”之爭終于塵埃落定。
來自中國酒業協會消息,78%的酒廠都曾遭遇商標侵權,茅臺、五糧液、瀘州老窖等名企,更是投入了不少精力。名酒維權仍然充滿挑戰。
█利潤驚人,碰瓷“拉菲”有內幕
這場真假“拉菲”拉鋸戰,曾經入選最高法公布的2016中國法院十大知識產權案件,其典型性體現在“本案涉及中英文商標的近似性判斷及是否形成穩定的市場秩序等問題”。
資料顯示,拉菲羅斯柴爾德酒莊的拉菲酒于上世紀90年代正式進入中國內地市場。1997年10月28日,該酒莊的“LAFITE”和“CHATEAULAFITEROTHSCHILD”兩個葡萄酒商標在中國內地核準注冊。
2005年,金色希望公司向商標局申請在葡萄酒上注冊“拉菲莊園”商標,并于2007年獲得核準。
▎拉菲莊園(酒類)商標注冊情況(圖源: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