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詐騙分子出售“兩卡”被處十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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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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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訊記者邢東偉翟小功近日,海南儋州警方抓獲一名販賣電話卡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的違法行為人,依法對其處以非法獲利金額10倍的罰款,總計罰款3.8萬元,并追繳違法所得。
10月中旬,儋州市公安局反詐民警根據工作線索,發現目標人員何某忠疑似存在向電信網絡詐騙團伙提供“兩卡”的違法行為。為進一步核實有關情況,辦案民警快速梳理有關線索,第一時間掌握了大量關鍵證據,并于10月17日在某酒店房間內將何某忠抓捕歸案。
何某忠交代:“我也是一時糊涂,為了賺點快錢。”其個人系因為沒有收入來源,才在明知自身行為可能涉嫌違法的前提下鋌而走險,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做“交易”,在近一個月時間內,累計向他人賣出個人名下及朋友名下電話卡6張,獲利3800元。經警方訊問,嫌疑人對其出售電話卡幫助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實施違法犯罪的不法事實供認不諱。
儋州市公安機關依法對何某忠處以行政拘留15日,并作出非法獲利金額10倍的罰款(共計罰款3.8萬元),追繳全部違法所得。據悉,這是儋州警方開出的首張“10倍罰單”。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鄭重提醒:不要隨意出借、出售個人及他人名下電話卡、銀行卡,一旦以身試法,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和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