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卷走殘疾妻子450萬元“吃絕戶”現象需引起重視
上海普陀的傅女士今年33歲,天生有輕微智力殘疾,與奶奶一起生活。經介紹與外地來滬打工的小胡結婚后,雙方未有共同生活,小胡常向她要錢,還威逼老人以350萬元賣掉房子。小胡拿到老人存有450萬元的銀行卡后逃回江西老家,每天卡著取款上限螞蟻搬家式將積蓄全部卷走。老人今年初病逝后,傅女士要求丈夫歸還錢款,但小胡卻在電話中耍起無賴:“就算法院、派出所來找他他也沒錢。”傅女士表姐說:這個男人吃絕戶。(2月29日上海廣播電視臺)
看中獨生子女家庭或孤寡老人的人脈、資金等,與其結婚來一步步的得到對方家庭的財產,把錢財全部耗光或者對財產進行轉移,在適當的時候一腳踹開對方,這種以獲取對方家庭財產為目的的結婚而導致的后果,被稱為現代社會的“吃絕戶”。像丈夫小胡卷走殘疾妻子450萬元,就是典型的“吃絕戶”。
老人家估計想的是自己百年之后能給孫女找個值得托付的人,結果引狼入室。據傅女士敘述,“他跟我講,如果萬一奶奶不在了,奶奶的東西都會歸姑姑、歸姐姐她們了,你一分拿不到,你跟我結了婚,東西都歸我的,我的就是你的了。”這種花言巧語很容易迷惑腦子不太好用的傅女士。
該新聞一度沖上全國熱搜總榜前五。全國網友紛紛為傅女士鳴不平,一部分網友譴責小胡,認為此舉“人神共憤”。還有部分網友熱切關注后續,認為這可能涉及到詐騙或盜竊,希望小胡能夠受到法律制裁。
2月28日,記者聯系到了當事人小胡,在電話中小胡表示,“300多萬都消費掉了”“我覺得我應該得到懲罰”“(這筆錢)我還到老、還到死”“自始至終我沒打算跟她離婚”。
有法律專家表示,小胡的行為不構成對奶奶的詐騙。房子賣了之后錢款依然在老人名下的銀行卡里,這個應該說是夫妻在處置家庭共同財產的時候出現了糾紛,或者是出現了矛盾,這個肯定是不會按照刑事犯罪來進行認定的。
小胡的行為“人神共憤”,但刑法又拿他沒辦法,確實讓人五味雜陳。
如果是正常的健康群體,在找結婚對象時,只要做好背調,仔細斟酌、擦亮眼睛,一般就能避免掉進吃絕戶的陷阱。而對于殘障人士、孤寡老人來說,僅僅靠他們自己的能力來防止吃絕戶并不現實,而是需要街道社區和民政部門承擔起相應的職責。
現實中,農村地區弱勢男性通過降低擇偶條件來完成婚姻生子,智障女性通過婚姻生子來尋找替代性的照護和養老;在城市,孤寡老人通過尋找新的伴侶結婚,通過互助讓養老更有質量,這樣的結合并不鮮見。婚姻自由是憲法賦予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剝奪。但遇到殘障人士特別是智障人或孤寡老人結婚的時候,相關部門則要引起相應的注意。
比如,在這些人領取結婚證時,登記部門要多一些關懷和詢問,及時發現異常問題。雖然可以登記,但有必要匯報相關部門予以關注。相關部門則要通過定時聯系走訪和幫扶等方式,在保障他們基本生活的前提下,關注他們的婚姻關系。必要的時候,對包括不動產在內的家庭財產富裕的一方,可通過協商溝通,在對方自愿的基礎商,實現相關部門的財產監管,從而避免一方吃絕戶給另一方帶來的災難性后果。
值得欣慰的是,普陀區高度重視,區殘聯、婦聯、司法局、公安及屬地街鎮等部門將持續對傅女士提供關心幫助,加強生活幫扶,并積極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引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