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罕見!董監高親屬頻繁引發短線交易監管密集出手
A股公司董監高及其家人們,要注意了!
據中國基金報記者不完全統計,2024年1月1日至4月20日,43家A股公司披露短線交易的公告,包括33家A股公司的短線交易系董監高親屬所致,如此密集,在A股歷史上非常罕見。
上述董監高親屬陳述原因時,大都稱“不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謀求利益的情形”。
不過,多家A股公司董監高仍被監管部門警示,甚至中科曙光、利歐股份等公司的相關董監高被中國證監會立案,凸顯了監管部門對短線交易行為的嚴監管態勢。
配偶頻繁引發短線交易
總結33家A股公司董監高親屬的短線交易,當事人涉及董監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其中,24家A股公司的短線交易由其董監高配偶引發,占比最高。
以四方科技為例,其高級管理人員朱國建的配偶季舒娟,于2023年8月16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構成短線交易行為。
《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相關規定顯示,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直系親屬,在買入公司股票后六個月內賣出的行為構成短線交易。
上市公司董監高管好“枕邊人”成為迫切要求。業內人士向記者提示,上市公司董監高的親屬,除了在身份、血緣等方面有關聯,還在于其與董監高的日常生活頻繁接觸和緊密聯系,更容易獲知尚未公開的內幕信息。
“上市公司董監高及其親屬作為,必須主動規避短線交易行為。”知名財會審計專家劉志耕向記者表示,上市公司董監高的親屬很容易在第一時間,獲得對上市公司股價有重大影響的內幕信息,如果從中獲利會損害其他投資者合法權益,并且有損上市公司聲譽。
此外,上市公司董事長、董秘的親屬,更是防范短線交易的重點群體。
“董事長、董秘的親屬發生短線交易的相關違規行為,影響可能更大。”劉志耕向記者分析,上市公司的重要議案由董事長或董秘發起,其親屬更容易獲取相關敏感信息,并且更容易判斷該信息對上市公司股價的影響程度。
目前,已有董事長、董秘親屬短線交易的案例,包括水晶光電、中科曙光的董事長配偶。
從短線交易金額來看,中科曙光董事長李國杰配偶張蒂華居首。其于2023年3月3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間,累計買入與賣出中科曙光股票的成交金額,均在1.5億元左右。
均稱不存在主觀故意
總結33家A股公司董監高親屬出現短線交易行為,當事人將原因集中在三點:對相關法律法規不熟悉、不存在主觀故意行為、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謀取利益的行為。
寧夏建材2024年3月28日公告稱,公司近日獲悉總裁蔣明剛配偶宋玉萍,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6日買賣公司股票構成短線交易,系不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宋玉萍強調其買賣寧夏建材股票,未向蔣明剛尋求任何意見或建議,不存在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況,也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謀取利益的情形。
此外,部分A股公司董監高親屬承認,對于短線交易的宣導學習不到位,甚至對于短線交易不知情。
振華股份2024年3月21日公告稱,公司董事、總經理柯愈勝之子柯彥廷,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買賣公司股票構成短線交易行為,系柯彥廷在未充分了解《長盈智投策略服務》的服務性質和操作形式下,于2023年8月21日開通該服務后系統自動交易發生。
記者注意到,上述董監高親屬均稱產生短線交易行為是無心之舉,但是部分A股公司在其短線交易期間股價多次上漲。
比如,中科曙光董事長李國杰配偶張蒂華,在2023年3月3日至2024年3月14日多次買賣中科曙光股票。與此同時,中科曙光在此期間股價多次上漲,并且累計漲幅54.37%。
“上市公司董監高親屬對法律法規認識不足,可能是缺乏足夠的法律教育和培訓,也可能是對規則的漠視和疏忽。”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告訴記者,部分董監高親屬利用信息優勢進行短線交易,損害了市場公平性,影響了投資者對市場的信任,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可能因此受損。
監管部門持續關注
記者注意到,多家A股公司董監高親屬的短線交易行為,在公告后被監管部門警示。
宏達高科2024年3月13日公告稱,近日,公司副總經理金小紅收到浙江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其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金小紅配偶肖菁于2024年的2月26日、2月27日,買賣宏達高科股票構成短線交易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
同時,監管部門對利歐股份、中科曙光等公司的董監高予以立案。
2024年4月17日,利歐股份收到其董事長王相榮、副董事長王壯利通知,因涉嫌短線交易“利歐股份”股票,二人分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
王相榮、王壯利二人的母親顏素云,于2023年的3月22日、3月24日、5月30日買賣利歐股份的股票,構成短線交易行為。
此外,對于A股公司董監高親屬的短線交易行為,監管部門采取了持續高壓的監管態勢。
2024年4月11日晚間,中科曙光公告其董事長李國杰配偶張蒂華買賣公司股票,構成短線交易行為,上交所當日晚間就此下發監管工作函。2024年4月19日,李國杰因上述事項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
短線交易得不償失
總結來看,33家A股公司董監高親屬短線交易,大部分是虧損或微盈狀態,其中盈利部分需上交公司。
以中科曙光為例,其董事長李國杰配偶張蒂華的短線交易,扣除交易傭金、印花稅等稅費后盈利58.98萬元,在33家A股公司董監高親屬的短線交易收益中居首。按照《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張蒂華短線交易所獲收益已全額上交中科曙光。
有資本市場人士對記者表示,從當前結果來看,上市公司董監高親屬產生短線交易行為,大部分沒有獲利,即使盈利也要上交公司。如果該事項情節嚴重,還將面臨各類監管措施,明顯是得不償失的舉動。
“遵守法律法規、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違法違規成本,是減少上市公司董監高親屬短線交易行為的關鍵措施。”田利輝向記者總結,上市公司和監管機構需共同努力,通過教育、監督和處罰等手段,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