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達律所高級合伙人鐘瑜:除法律服務外,證券律師要提供更多增值服務|全景25周年特別策劃·卓越英才說
為了讓更多人“看鑒”這些英才們的奮斗與不凡,幫助促進資本市場服務需求的多維匹配,值此全景25周年,全景傾力打造的《卓越英才說》對話欄目煥新出發!以文字、視頻、直播等多元形式,與保薦代表人、會計師、律師“大咖們”零距離接觸。
更貼合時點的解讀,更精準的專業見解,更廣泛的行業覆蓋,讓你輕松get資本市場最新動態,與卓越執業英才們一同開啟智慧之旅!
本期全景25周年特別策劃·《卓越英才說》對話2023年度資本市場卓越執業英才巡禮“杰出滬深主板IPO律師”獲得者、北京市康達(廣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鐘瑜。在她看來,證券律師不僅僅要懂法律,還要懂金融、會計、相關行業、外語等,除了為客戶提供法律服務外,還要提供一系列的增值服務。
01
“高端”指高要求、高素質
全景:資本市場一直被稱為是法律業務的高端服務板塊,您做證券律師多年,能否給我們介紹一下這個“高端”的特點?
鐘瑜:作為一個業內人士,證券律師的“高端”,并不是指辦公室的高大上,也不與收費掛鉤,所謂“高端”指監管機構的高要求、從業人士的高素質。
具體而言,證券律師需要具備復合素質,即證券律師不僅僅只懂法律,也要懂金融、會計,甚至懂外語,從而在跨境業務中進行境外訪談,還要懂公司所屬行業的整體情況。
在過去,資本市場的法律服務主要集中在傳統的證券發行、上市以及合規性審查等方面,而隨著全球化的推進、科技的快速發展,大部分擬上市公司都可能涉及到數據的取得、使用是否合規的問題,現在的證券律師在資本市場中的角色和服務也已經遠遠超出了傳統的范疇,涵蓋了并購重組、債券發行、資產證券化、金融衍生品交易、資本市場爭議解決等復雜且高端的業務領域。因此,證券律師需與時俱進,不斷學習,才能滿足資本市場的高要求。
02
IPO業務最難的是合規問題
全景:證券律師所包含的業務中,最核心的是什么?最難和最有成就的是什么?
鐘瑜:證券律師的業務范疇主要分兩大類:一類是非訴訟板塊,包括公司的公開發行、上市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以及并購、證券衍生品交易等等;第二類是爭議解決板塊,比如證券虛假陳述糾紛、股權代持糾紛等。其中,證券律師最核心的業務就是IPO業務。
我認為最難的是合規問題。一家公司從籌備上市、輔導、申報到最后成功上市,整個過程花三五年時間已經是很不錯,七八年也是存在的,其中絕大部分的工作一定是在前期的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上。證券律師如何利用自身的專業能力解決合規中的系列問題,是最難也是最有成就感的。
我突然回想起若干年以前,我的一個大學同學也是法律出身,他說:“證券律師有什么難,一個法律意見書,還有一個工作報告,就照著模板把數據填進去就行”。但真實情況并非如此。大家看到的法律意見書和工作報告的背后,證券律師其實做了大量的合規工作。
03
不是所有的IPO項目都接
全景:2023年12月,證監會、司法部修訂發布的《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正式實施。《管理辦法》的實施為證券律師帶來了怎樣的機遇與挑戰?
鐘瑜:新《管理辦法》不僅拓展了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領域,更進一步為律師事務所開展證券業務提供了更為明確和詳細的指引。這有助于律師事務所更好地把握市場需求,優化業務結構,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
與此同時,全面注冊制背景下,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需滿足更高的要求。近年來,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業務中未能勤勉盡責而被監管機構處罰的案例時有發生。新《管理辦法》著眼于完善證券法律業務監管,要求律師事務所勤勉盡責,做好資本市場的“看門人”。此次《管理辦法》修訂還對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業務提出了風控要求,并不是所有的IPO項目都接,而是要做一定的排查,通過預立項進行風控管理。因此,律師事務所和律師需要不斷加強內部管理,提升專業水平,不斷提升執業的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以應對日益嚴格的監管政策。
04
資本市場趨嚴下避免低價競爭
全景:新規則下,您認為證券律師應如何發揮好資本市場“看門人”的職責?證券律師“看門人”職責應朝著怎樣的改革方向進行完善?
鐘瑜:在新規則下,證券律師作為資本市場“看門人”的角色愈發重要。我們不僅需要確保企業發行上市活動的合規性,還要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最重要的是我們要促進多元化資本市場的良性、健康、有序發展。從這樣一個大的角度出發,我認為證券律師應從以下幾個方面發揮好資本市場“看門人”的職責:
首先,證券律師應提高專業素養,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理解。只有證券律師自身的專業能力夠強,才能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這是證券律師的首要任務。隨著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和監管政策的日益完善,證券律師需要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體系,提升法律業務能力。
其次,證券律師應強化風險意識,加強勤勉盡責。在審核擬上市企業時,證券律師應充分了解企業的業務模式、財務狀況、治理結構等,對企業的合規性和風險進行全面評估。也就是剛剛說的“高端”。在中介機構的責任邊界劃分還未足夠清晰的前提下,證券律師還是要盡可能多懂一些,對于發現的潛在風險和問題,及時向企業提出整改建議,并如實披露。
此外,證券律師還應加強與其他中介機構的合作與溝通。證券律師應與其他中介機構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共同確保企業發行上市活動的合規性和真實性,共同提升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
關于證券律師“看門人”職責的改革方向,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
一是進一步明確證券律師的職責邊界。通過制定更為明確的規范和標準,明確證券律師在資本市場中的具體職責和權利,尤其是要明確律師和保薦代表人、會計師的責任邊界,避免三方職責交叉和重疊,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加強對證券律師的監管和追責力度。監管機構要建立健全證券律師的監管機制,對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和處罰。同時,應完善追責機制,確保責任落實到人,形成有效的威懾力。
三是鼓勵證券律師行業的專業化發展。我個人非常鼓勵和支持證券律師專注于資本市場領域,提升行業的整體專業水平,尤其是要促進不同區域、地市之間服務能力的整體提升。同時,還要通過加強行業培訓和交流,推動證券律師之間的經驗分享和合作,共同推動資本市場的發展。
四是盡量避免出現低價競爭。目前,資本市場更趨嚴格和激烈,存量增量不大,我們要盡可能避免低價競爭,從而避免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
05
從0-1的教育工作由證券律師承擔
全景:注冊制,要進一步加大法治供給,大幅提高欺詐發行、上市公司虛假信息披露和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等違法行為的違法成本。目前來看,上市公司違法突出表現在哪些環節?
鐘瑜:近年來,按年計算的上市公司違規案例數量總體有所增加。其中,信披違規、內幕交易與其他股份權益變動、資本運作相關的違法違規行為較為常見。
具體而言,信息披露違法最為高發。信息披露真實是監管機構是對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信息披露違規可分為虛假記載、重大遺漏、誤導性陳述、未按規定披露四種,具體可以表現為資金占用、財務造假、虛假陳述等等。此類違法違規行為所涉金額往往較高,甚至有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件案涉金額逾百億元,對市場可能產生較大影響。
全景:對于上市公司的違規、違法現象,證券律師有何建議?
鐘瑜:我認為還是回歸本位,要做到合規為先。對于擬上市公司來說,要先“掂量”自己是否符合上市條件,律所也會通過預立項的程序,預先將進行風險評估,盡可能避免出現一些“為了上市而上市”的項目。一旦有這樣的思想成分在,很容易發生財務造假等違規、違法行為,證券律師也要堅決抵制這類行為。
另外,在發現問題后,證券律師還要預判這些問題能否按照目前的監管要求進行整改并實現合規化。在接到項目后,我們要跟公司實控人、高管反復強調:請務必真實披露,不要隱瞞,按照合規解決問題。所以,我們律師自始至終會貫徹證券合規的思想。
全景:對于擬IPO企業早期階段的合規教育工作,是否比較重?
鐘瑜:是的,包括投資者教育、股東教育、高管教育等等,事無巨細,也是任重而道遠。這是一個逐步接受的過程,因為第一次準備上市的各項事項對于公司股東而言都是新生事物,上市的過程絕大部分都是從0開始,當然也有從1開始或者2開始的,但這類情況是少數。
全景:所以從0-1的教育工作由證券律師承擔?
鐘瑜:是的。當然也需要其他例如券商、會計師一起共同承擔。
06
“新質生產力”熱下關注數據資產安全
全景:當前“新質生產力”很熱,從法律視角來看,可以關注哪些方面?
鐘瑜:“新質生產力”是當下很熱的一個話題,我理解的“新質生產力”更加強調科技創新的主導作用,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質量特征,重視數字經濟和綠色經濟發展,以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為主要載體。新質生產力特點是創新,關鍵在質優,本質是先進生產力。其中,數據資產在新質生產力中起到愈發重要的作用,企業在資本運作過程中,更要關注數據資產安全。
首先,對于IPO發行上市的企業,監管機構會對其數據處理活動的各個環節進行嚴格的問詢,包括但不限于數據來源的合規性、數據獲取方式是否合法、是否取得了個人信息權利主體的同意、數據使用范圍是否合規、數據存儲的安全性和周期如何、數據保護內控措施的建設和執行情況等。因此,企業需要確保在這些方面做到合規,及早布局,以避免因數據合規問題導致的IPO失敗或法律糾紛。
其次,在并購重組過程中,大量的敏感信息需要在雙方企業之間傳遞和共享。這些敏感信息可能包括財務報表、客戶數據、商業機密等。企業需要確保這些信息在傳輸和共享過程中的安全性,防止數據泄露或被未經授權的第三方獲取。
當下還有一個新的話題叫數據資產入表,我認為這對各行各業都可能產生顛覆性的作用,只是這種作用在當下還有待發掘。這是因為數據資產入表不會馬上顯現出它的作用,當前的布局只有在未來才能充分發揮作用。因此這一點也值得特別關注。
全景:企業應當如何提高數據資產的安全性?
鐘瑜:我認為企業可以采取幾方面的措施:
(1)遵守法律法規:上市公司應全面了解和遵守國家及行業關于數據安全的法律法規,如《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同時,企業還應密切關注相關法規的更新和變化,及時調整公司的數據安全管理策略。
(2)制定內部規章制度:公司應制定詳細的數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明確數據資產的分類、存儲、使用、傳輸和銷毀等各個環節的安全要求。這些規章制度應涵蓋數據訪問權限管理、數據加密、數據備份與恢復,數據的脫敏等方面,確保數據資產得到全方位的保護。
(3)加強合同約束:在與第三方合作或共享數據時,上市公司應簽訂嚴格的保密協議和數據處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防止數據被泄露和濫用。同時,公司應對第三方進行嚴格的審查和監管,確保其具備足夠的數據安全保護能力。
(4)建立數據泄露應急響應機制:公司應制定數據泄露應急響應預案,明確在發生數據泄露事件時的處理流程和責任人。這類預案應包括數據泄露的識別、報告、處置和恢復等環節,確保在發生數據泄露時公司能夠迅速、有效地應對。
(5)加強員工合規培訓:公司要定期對員工進行數據安全法律法規的培訓,提高員工的法律意識和數據安全意識。通過培訓,使員工了解數據泄露的嚴重后果和法律責任,掌握正確的數據處理和存儲方法。
07
除法律服務外提供更多增值服務
全景:高科技型企業對于專利的申請和保護越來越重視,未來涉及的知識產權糾紛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律師如何應對這方面的挑戰?怎樣協助企業解決此類問題?
鐘瑜:目前已經有專門做知識產權的資產律師。我本人在成為證券律師之前曾經做過企業法務,我當時的第一個崗位方向就是知識產權保護。具體包括國內的資產保護和跨境的知識產權保護,涉及新加坡、非洲等國家和地區。我在知識產權糾紛處理方面的經驗積累較多。
我認為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制度的建立是第一位的。證券律師要先幫助新客戶建立好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比如打擊假冒偽劣的流程是什么?公司各部門之間的分工是什么?何時把是指產權國際注冊的事情提上日程?需要滿足什么條件?幫助公司打開思路也是律師要提供的增值服務的一部分。我永遠強調,證券律師不應該只是提供本領域的法律服務,還要可以提供其他方向的增值服務,比如知識產權的申請、審查、維護、轉讓等方面,乃至包括知識產權相關崗位的員工培訓。通過建立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企業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創新成果,降低知識產權糾紛的風險。
此外,知識產權的特殊性在于其地域性,知識產權既有國內的,也有國際知識產權保護的。證券律師需要關注國際知識產權法律環境的變化,為企業提供跨國知識產權保護服務。也就是說,律師既要掌握好外語,也要了解開展業務的境外國家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和司法實踐,為企業制定合適的跨國知識產權保護策略,幫助企業在知識產權方面的路越走越寬。這也是證券律師的增值服務的一部分。
08
提前防范實控人、高管婚姻變故風險
全景:A股上市公司董事長、大股東離婚案例越來越多,從法律專業人士來看,有什么好的建議?上市公司大股東離婚要注意什么?
鐘瑜:上到公司治理、股權架構,下到實控人和高管的婚姻家事,都是我們證券律師的業務范圍。如果公司實控人、高管出現財產分割,從而產生股權糾紛,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可能就會被影響。
從法律專業人士的角度來看,在企業IPO甚至更早階段就應當對實控人及高管的離婚風險予以考量并采取措施:IPO前,應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股東婚姻風險的應對措施,例如,規定在股東婚姻變動時,其股權的轉讓、表決權等處理方式。同時,我們還要注意優化股權結構,避免單一股東或夫妻雙方持有過大比例股權,以減少因離婚導致的股權變動對公司的影響。
其實在2023年9月,滬深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適用問題答投資者問中,已明確大股東因離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終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股份過出方和過入方應當合并、持續共用大股東減持額度。
全景:創業公司的創始人走向資本市場IPO,是不是在法律層面需要防范婚姻變故對企業經營帶來的風險?
鐘瑜:并非所有擬IPO公司的實控人、高管都會這么做。這是因為實務中利益相關方也要考慮實控人、高管配偶本人的感受,并非所有設想都能夠實現。
當實控人和高管的配偶存在分歧時,證券律師也須盡量避免影響配偶感情。因此律師要先了解相關人士對鎖定股權等安排的看法和意見,嘗試通過明確約定兩人離婚后,表決權委托給公司大股東的方式來避免風險。而對于一些未參與公司經營的配偶,也可以采取協商補償方式,取市場價的最高點進行補償等。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看菜吃飯”。
09
要做好準備迎接“新業務”
全景:有業內人士認為,證券律師主筆起草企業招股說明書將成為趨勢,目前也有相關的成功案例,對此您怎么看?
鐘瑜:我個人認為,首先,證券律師主筆起草招股說明書的成功案例有非常正面的作用,是一個成功的探索。根據我自身的從業經歷,我深知成功的第一步背后一定有很多的努力和嘗試,時間的跨度也可能非常長。因此這樣的成功案例,拓寬了證券律師未來發展的新機遇。但不可忽視的是,招股說明書質量保障、責任承擔等制度安排還有待明確,所以目前我們還處在持續觀摩的狀態。作為證券律師,我覺得一定要做好準備。具體可以嘗試從兩方面思考:
第一,正如我在前面反復提到的,證券律師不能認為自己只是一個律師,而不懂行業、不懂會計、不懂金融等其他領域的知識,這樣很難完成質量良好的招股說明書。所以證券律師的立身之本,就是要提升自己的“高端”能力,做好迎接新業務的準備。
第二,證券律師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守住執業的底線,只有把好責任關,招股說明書的撰寫才不會有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