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植系,新情況
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發布的信息顯示,根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告,因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植集團”)債權債務關系復雜,債權申報期限延長至4月20日。相比此前時間表,中植集團債權申報期限本次延長了15天。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表示,為保障相關債權人合法權益,因此延長債權申報期限。
2023年11月,中植集團在《致投資者的一封致歉信》中稱,根據初步盡調,中植集團已嚴重資不抵債,存在重大持續經營風險,短期內可用于兌付債務的資源遠低于整體債務規模。
案件偵辦和追贓挽損正全力進行中
本次,法院特別說明,本公告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僅適用于與中植集團形成直接債權債務關系的債權人。
根據公告,中植集團的債權人應在4月20日前,以非現場方式向管理人申報債權。本次債權申報采取線上申報形式,不接收紙質申報材料,債權人無須前往現場申報或郵寄紙質申報材料。債權人應通過相關網站進行線上債權申報。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告稱,申報債權時需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于連帶債權,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補充申報人補充分配;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未依法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
回顧來看,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5日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中植集團破產清算一案,并于1月26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為中植集團管理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此前曾發布公告,確定中植集團債權人債權申報期限至4月5日。
今年3月,“平安北京朝陽”公眾號發布《情況通報》稱,前期,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依法對“中植系”所屬財富公司涉嫌違法犯罪立案偵查,目前已對公司高管等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偵辦和追贓挽損工作正在全力進行中。
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該份通報稱,為查清案件事實、依法打擊犯罪、挽回群眾損失,請尚未報案的投資人,按照“平安北京朝陽”2023年11月25日《情況通報》中公布的報案方式,履行報案程序,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請涉案公司其他相關人員,主動配合警方調查取證,積極退繳違法所得,對主動退繳、認罪悔罪的,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
中植集團此前承認:已嚴重資不抵債
2023年11月,中植集團在小程序公告板塊發布了《致投資者的一封致歉信》。中植集團就集團相關產品陸續發生實質性違約向投資者致以歉意,并披露了總資產賬面金額、負債本息規模及后續應對措施。
致歉信顯示,根據初步盡調,中植集團已嚴重資不抵債,存在重大持續經營風險,短期內可用于兌付債務的資源遠低于整體債務規模。不過,中植集團表示,最終資產負債狀況可能還會根據核查情況予以調整。
中植集團表示,2021年12月18日,中植集團原實控人解直錕猝然離世。多位高管和核心人員先后脫崗或者離職,加之集團及旗下企業高度依附于原實控人決策,導致內部管理面臨失效狀態。集團在崗人員通過調整組織架構和機制,采取一系列自救措施,努力扭轉經營困境,但成效不及預期。“集團相關產品陸續發生實質性違約,在此向各位投資者致以深深的歉意。”
致歉信顯示,中植集團聘請中介機構進行全面清產核資,初步盡調發現:一是按照中介機構模擬合并口徑測算集團總資產賬面金額約2000億元,由于集團資產集中于債權和股權投資,存續時間長,清收難度大,預計可回收金額低,流動性枯竭,資產減值情況嚴重;二是債務規模巨大,剔除保證金后相關負債本息規模約為4200億元至4600億元。
中植集團表示,由于集團資產體量龐大,產業分布復雜、經營主體和項目主體眾多,大量代持企業資產、關聯融資及對外擔保事項還須進一步延伸審計進行核查確認,最終資產負債狀況可能還會根據核查情況予以調整,將及時向投資者通報相關信息。
中植集團稱,將理清歷史脈絡,對可能存在的侵占集團和投資者利益的行為零容忍,一經發現和證實,無論企業還是個人,一律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并追回相關財產。
在致歉信中,中植集團向投資者做出承諾:“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集團將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積極配合并敦促中介機構進一步深化清產核資工作,準確查清資產債務具體情況,將集團所有資產、權益,公平公正地用于投資者權益的保障。集團所有在崗人員將繼續堅守崗位、履職擔當,做好現有資產的有序運營,對于不良債權,應追盡追,應收盡收,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