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綱光電問詢函啟示,投資者需要通過充分的信披獨立判斷,而非完全依賴監管部門把關
時間:
小采
股票
3月22日,深交所公告啟動對聯綱光電保薦人的現場督導。此前,聯綱光電在申請創業板上市時,深交所對其提出了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較高等問題。對此,聯綱光電的保薦人中信證券和其他中介機構回應指出,2021年以來已有8家通過審查的公司實控人持股比例在90%到100%之間。然而,這一回應被部分自媒體貼上了"硬剛""怒懟""逼宮"的標簽,演化成了中信證券的負面輿情。
在注冊制下,監管機構通過問詢函等方式與擬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機構進行溝通,是其履行監管職責、提升市場信息透明度的重要途徑。作為市場主體,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機構有權也有義務就監管問詢作出合法合規的回應。將正當的信息互動解讀為對抗監管,本身就有悖于法治精神。
在現行法律規則下,實控人持股比例較高本身并不違反相關規定。實控人持股比例高往往意味著企業控制權較為穩定,但同時也對實控人施加了更為嚴格的義務和責任。在注冊制下,投資者更需要通過充分的信息披露來做出獨立判斷,而非完全依賴監管部門的把關。對于實控人持股比例較高的企業,投資者應當結合其他因素審慎做出投資決策。
中國資本市場正處于注冊制改革的關鍵時期,監管機構與市場主體之間基于事實和法律的良性互動至關重要。將正當的問詢與回應簡單化為"硬剛",不僅無助于提升市場質量,反而會誤導投資者預期、擾亂市場秩序。只有監管部門依法履職、市場主體合規經營,共同營造規范透明、開放包容的資本市場生態,才能推動注冊制改革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