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熱議中老年人風險保障保險業應加強人身保險產品供給能力
3月19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下稱“保險業協會”)與瑞士再保險瑞再研究院聯合發布《中國中老年人風險保障研究》報告,建議從制度建設、監管環境和保險行業能力建設等方面,推動商業中老年保險市場發展。
專家表示,保險業應加強人身保險產品供給能力,開發將風險保障與儲蓄需求相結合、具有適老化服務屬性、針對特定風險或特定群體需求的保險產品。
保障需求料持續增加
“未來老年人的保險需求會越發突出,如何保障好銀發群體是擺在全社會面前的一道難題。”保險業協會秘書長商敬國表示,老年人群對風險保障的需求是迫切且多元化的,除了退休階段的養老金之外,還包括因疾病和失能等問題帶來的疾病、醫療、護理等保險需求。
基于行業調研結果,報告系統梳理了中老年商業人身保險的供給側發展狀況。截至2022年底,在保障型人身險產品中,45歲及以上的被保險人的風險保額占全年齡段的比例不足30%,其中針對中老年人高發風險的壽險和疾病險占比均為20%左右。中老年群體的有效保單數量占全年齡段總量的比例約為30%,其中壽險和疾病險的占比分別為22%和26%。考慮到45歲及以上人口占我國總人口的比例已達到43%,且該群體面臨的疾病、醫療、失能等主要風險的發生概率將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成倍上升,目前中老年群體的保障程度顯著偏低。
商敬國認為,保險業要積極響應國家戰略,服務發展銀發經濟的大局,找準自身定位,加強人身保險產品供給能力,構建中老年人服務網絡,探索“保險+養老”之路,持續推動我國中老年人保障及服務事業的發展。
報告顯示,中國社會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的籌資壓力正日益上升,但商業保險市場仍有待發展。推動商業保險加速發展將有助于優化市場資源的有效配置,是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必要組成部分,有助于滿足中老年群體風險保障與養老儲蓄的雙重需求。尤其是針對中老年群體面臨的持續演變的健康風險,需要不同類型的保險產品相互補充,充分發揮其保障作用。
健全養老保障制度
近年來,支持養老產業建設、豐富養老供給的相關政策陸續出臺。
2021年原銀保監會下發《關于進一步豐富人身保險產品供給的指導意見》,提出要豐富老年人人身保險產品供給等;2022年又印發《關于規范和促進商業養老金融業務發展的通知》,對商業養老資金投向、產品期限等方面進行了規范。
今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發展銀發經濟增進老年人福祉的意見》,明確指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豐富發展養老金融產品,加強養老金融產品研發與健康、養老照護等服務銜接。
報告認為,推動行業發展仍需從行業監管、養老保障制度等方面予以完善。
在保險行業監管方面,報告建議,加快完善包括行業數據、服務指引等相關基礎設施建設。考慮給予中老年保險產品更大的創新空間。此外,建議在社商合作、稅收優惠、市場準入、保險資金管理等方面采取鼓勵性政策,促進中老年保險生態參與方的深度融合與業務創新。
在健全養老保障制度方面,報告建議,逐步構建起涵蓋風險保障與儲蓄功能的多層次中老年保險保障體系,推動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形成有效銜接,使不同類型的保險形成相互補充、可持續發展的良性發展格局。
推動產品與業務創新
從保險行業自身看,瑞士再保險壽險與健康險再保險首席核保官杜竹麟(JulienDescombes)表示,保險行業需要以長期視角對中老年人保險業務進行規劃,在數據積累、科技應用、資源投入、人才儲備等方面進行戰略性部署。
杜竹麟認為,保險公司需持續加強核心承保與定價能力,積極運用科技手段推動中老年保險產品與業務創新,同時注重增強健康服務能力,共同促進中老年保險業務發展,發揮商業保險的風險保障作用。
報告認為,目前市場上針對中老年群體的保障型產品總體有限,建議保險公司積極創新,持續增加中老年人專屬人身險產品供給。
具體看,未來的產品創新可以集中在三大方向,一是將風險保障與儲蓄需求相結合的保險產品,二是具有適老化服務屬性的保險產品,三是針對特定風險或特定群體需求的保險產品。此外,建議注重增強中老年保險產品的服務能力,深化保險與科技融合發展,提升保險價值,同時拓寬分銷渠道,增強保險業務的可觸達性。(趙白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