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侖健康保險“消保”宣教活動第三期:“醫療收據”要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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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保險
一、典型案例:
王先生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了醫療險,于2023年3月在醫院就診治療,治療后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由于門診票據不慎丟失,無法向保險公司提供原始材料,并且覺得再到醫院重新申請發票及證明文件比較繁瑣,故未向保險公司提供醫療收據,最終保險公司未給予賠付。
二、案例分析:
根據《保險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后,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本案中,王先生申請理賠時由于無法提供原始醫療票據,因此保險公司無法排除客戶是否通過其他渠道對該筆醫療費用進行報銷,故保險公司采取拒付處理。
三、溫馨提示:
疾病就醫報銷醫療費,除基本理賠單證外,還要準備具體的醫療單證。
門診醫療理賠需要提供門診收據原件、門診病歷、藥物清單、檢查報告以及保險公司要求的其他資料。
住院醫療理賠需要提供住院收據原件、住院檔案、費用明細匯總清單、醫保結算單以及保險公司要求的其他資料。
消費者在就診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就診原始票據以及第三方報銷單位出具的報銷憑證原件。如果申請保險理賠時無法向保險公司提供確認保險責任范圍、費用的證明和資料,將會直接影響理賠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