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調整助力打造分級銷售體系
備受關注的《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3月1日正式實施。《辦法》要求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建立保險銷售能力資質分級管理體系,以保險銷售人員的專業知識、銷售能力、誠信水平、品行狀況等為主要標準,對所屬保險銷售人員進行分級,并與保險產品分級管理制度相銜接,區分銷售能力資質實行差別授權,明確所屬各等級保險銷售人員可以銷售的保險產品。
按照這一要求,各壽險公司積極開展代理人能力資質分級體系建設的研究和規劃工作,特別是以個險渠道為主的大型壽險公司。
《中國銀行保險報》記者注意到,近期,多家公司實施新的“基本法”,對于績優人力、精英人力等設立不同的榮譽體系與激勵機制。
例如,新華保險發布營銷渠道新“基本法”,以重管理、提績優、強主管為核心,首次對接內外部榮譽體系,全面聚焦績優隊伍建設,持續提升團隊晉升動能,引領渠道加速變革轉型。泰康人壽首發HWP優才“基本法”,根據地區情況進行相應調整,為HWP優才提供個人銷售及團隊發展雙通道、新津貼、高收益等全方位助力。中國人壽壽險公司宣布建立一支以金融保險規劃師為主體的新個險隊伍,并設計了新的“基本法”。平安人壽發布新的“基本法”,增設行銷組織發展路線,鼓勵代理人以優增優,搭建高質團隊。
保險公司的“基本法”,可以理解為薪酬體系,是保險公司對代理人展業、晉升及獎懲等方面的管理辦法,也是關系到代理人利益分配最根本的公司制度。業內普遍認為,“基本法”是推動隊伍經營管理模式向專業化轉變的發動機。因此,“基本法”調整成為優化和創新隊伍管理、適應分級制度落地的一項重要舉措。
壽險公司持續完成“基本法”調整和優化,有利于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打造高效的分級銷售體系,從而提升代理人的專業能力和服務水平,推動營銷隊伍高質量轉型,增強整個行業銷售行為的規范性和合規性。
值得一提的是,經歷了多年的主動改革與被動清虛,現存的代理人隊伍產能,包括增員、培訓、展業等方面均有一定的提升。2023年前三季度,中國人壽個險板塊月人均首年期繳保費同比提升28.6%,平安人壽人均新業務價值同比增長94.4%。隨著分級銷售體系建設不斷完善,代理人隊伍有望進一步提質增效,助力行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