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險不必一味追求開門紅
“開門紅”,是保險業在歲末年初舉行的集中式營銷活動,通過特價促銷、附加服務優惠和增值服務等方法,為第二年銷售業績作儲備。它也是不少保險銷售人員每年業績的重要來源。但近年來,保險行業競爭日益激烈,各大保險機構紛紛加大市場推廣力度,部分機構利用“開門紅”短期沖業績,進行捆綁銷售、炒作產品停售、虛假宣傳等不良行為,給保險業形象和聲譽帶來了負面影響。
日前,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人身險部向各人身險公司下發《關于強化管理促進人身險業務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從科學制定年度預算、嚴格執行報行合一、規范銷售行為、加大查處力度等4方面給保險機構“開門紅”銷售戴上“緊箍咒”。
近年來,監管部門一直在積極引導保險行業科學合理地開展“開門紅”營銷活動。隨著監管部門一系列文件的出臺,保險銷售行為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開門紅”的保費規模。此舉短期看對保險機構有著不小的壓力,短期內同業競爭、客戶需求減弱、流失等問題不可避免。但長期看,這一趨勢有利于保險行業回歸保險保障本源,推動行業高質量健康發展。
監管部門淡化“開門紅”銷售,可打破保險業供需錯配的束縛。當下,傳統以量取勝的“開門紅”活動,顯然已不適應現在的市場環境。隨著消費習慣、消費需求的不斷變化,消費者對個性化、差異化保險產品的需求以及高質量營銷服務的需求成為新趨勢。但在供給端,產品同質化嚴重、保險營銷員質量參差不齊等問題仍待破解。對保險機構而言,創新保險產品和服務迫在眉睫,保險機構可以通過產品創新和智能化服務來滿足消費者多樣化需求。同時,保險機構拉長銷售周期,還可避免短期集中營銷沖業績、拼規模,以便均衡業務節奏,有效管控費用。在產品營銷方面,保險機構應加強市場調研,了解消費者的需求和偏好,制定相應的市場營銷策略。同時,提升營銷人員的專業水平和服務質量,讓營銷員有更多時間學習準備和為消費者詳細講解各產品特色,提升用戶體驗,為用戶合理匹配保險產品。
對消費者而言,在選擇保險產品時,不應盲目跟風,偏聽偏信保險銷售人員的推銷介紹;應針對個人需求、財務狀況、身體原因等諸多因素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在選定保險產品之前,消費者還應仔細比對同類型產品,認真閱讀相關條款,從而選擇真正符合自己預期的保險產品。簡而言之,保險產品大多是長期續費型的金融產品,消費者要秉承對自己負責任的態度慎重選購。
保險業“開門紅”的淡化是大勢所趨。監管部門、保險機構等各方應積極應對,針對我國保險消費的新趨勢、新方式、新模式,通過創新產品和服務、增強市場營銷能力以及加強合作與創新等方式,堅定不移以客戶需求為改革導向,才能在未來的道路上行穩致遠,找到優質增長點,推動行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