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季度全國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營業收入增長8.5%
據對全國7.6萬家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以下簡稱“文化企業”)調查,2024年一季度,文化企業實現營業收入31057億元,按可比口徑計算(詳見附注2),比上年同期增長8.5%[1]。其中,文化新業態特征較為明顯的16個行業小類[2]實現營業收入12633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1.9%,快于全部規模以上文化企業3.4個百分點。
分產業類型看,文化制造業實現營業收入9240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4%;文化批發和零售業5485億元,增長6.8%;文化服務業16331億元,增長10.9%。
分領域看,文化核心領域[3]實現營業收入20921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0.3%;文化相關領域10136億元,增長4.7%。
分行業類別看,新聞信息服務實現營業收入4101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1.1%;內容創作生產7054億元,增長12.0%;創意設計服務5219億元,增長10.4%;文化傳播渠道4026億元,增長6.8%;文化投資運營145億元,增長10.4%;文化娛樂休閑服務375億元,增長10.5%;文化輔助生產和中介服務3583億元,增長7.3%;文化裝備生產1378億元,增長6.0%;文化消費終端生產5175億元,增長2.7%。
分區域看,東部地區實現營業收入24759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9.2%;中部地區3491億元,增長6.5%;西部地區2524億元,增長4.9%;東北地區282億元,增長5.0%。
一季度,文化企業實現利潤總額2116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8%;營業收入利潤率為6.81%,同比下降0.17個百分點。一季度末,文化企業資產總計197329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7.6%;每百元資產實現營業收入為63.0元,同比增加0.5元。
2024年一季度全國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相關指標情況
絕對值
(億元)
比上年同期增長
(%)
所占比重
(%)
一、營業收入
31057
8.5
100.0
其中:文化新業態[2]
12633
11.9
40.7
按產業類型分
文化制造業
9240
5.4
29.8
文化批發和零售業
5485
6.8
17.7
文化服務業
16331
10.9
52.6
按領域分
文化核心領域
20921
10.3
67.4
文化相關領域
10136
4.7
32.6
按行業類別分
新聞信息服務
4101
11.1
13.2
內容創作生產
7054
12.0
22.7
創意設計服務
5219
10.4
16.8
文化傳播渠道
4026
6.8
13.0
文化投資運營
145
10.4
0.5
文化娛樂休閑服務
375
10.5
1.2
文化輔助生產和中介服務
3583
7.3
11.5
文化裝備生產
1378
6.0
4.4
文化消費終端生產
5175
2.7
16.7
按區域分
東部地區
24759
9.2
79.7
中部地區
3491
6.5
11.2
西部地區
2524
4.9
8.1
東北地區
282
5.0
0.9
二、利潤總額
2116
5.8
—
三、資產總計(期末)
197329
7.6
—
注:
1.表中速度均為未扣除價格因素的名義增速。
2.表中部分數據因四舍五入,存在總計與分項合計不等的情況
注:
[1]以下如無特殊說明,均為未扣除價格因素的名義增長。
[2]新業態特征明顯的16個行業小類是:廣播電視集成播控,互聯網搜索服務,互聯網其他信息服務,數字出版,其他文化藝術業,動漫、游戲數字內容服務,互聯網游戲服務,多媒體、游戲動漫和數字出版軟件開發,增值電信文化服務,其他文化數字內容服務,互聯網廣告服務,互聯網文化娛樂平臺,版權和文化軟件服務,娛樂用智能無人飛行器制造,可穿戴智能文化設備制造,其他智能文化消費設備制造。
[3]文化核心領域包括新聞信息服務、內容創作生產、創意設計服務、文化傳播渠道、文化投資運營、文化娛樂休閑服務6個行業,文化相關領域包括文化輔助生產和中介服務、文化裝備生產、文化消費終端生產3個行業。
附注
1.指標解釋
文化及相關產業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的集合。《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規定文化及相關產業包括新聞信息服務、內容創作生產、創意設計服務、文化傳播渠道、文化投資運營、文化娛樂休閑服務、文化輔助生產和中介服務、文化裝備生產、文化消費終端生產9個大類。
營業收入指報告期內企業從事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和讓渡資產使用權等生產經營活動形成的經濟利益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利潤總額指報告期內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各種收入扣除各種耗費后的盈余,反映企業在報告期內實現的盈虧總額。
資產總計指報告期末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營業收入利潤率=利潤總額÷營業收入×100%,單位:%。
每百元資產實現營業收入=營業收入÷平均資產÷累計月數×12×100,單位:元。
2.統計范圍
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的統計范圍為《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所規定行業范圍內,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企業或年主營業務收入在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企業;年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企業,其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的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的年營業收入在500萬元及以上。
由于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范圍每年發生變化,為保證本年數據與上年可比,計算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營業收入等指標同比增長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數與本期的企業統計范圍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數據存在口徑差異。主要原因是每年有部分企業達到規模以上標準納入調查范圍,同時也有部分企業因規模變小而退出調查范圍,還有新建投產、破產、注(吊)銷企業的影響。
3.調查方法
每季度進行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認定,根據國家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全面調查取得的數據進行匯總。
4.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0個省(直轄市);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個省;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東北地區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3個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