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證券“硬剛”交易所?法學教授:正面回應監管機構是合法權利,看到別人不“舔”個別人就大驚小怪
近日,聯綱光電在申請創業板上市過程中,因其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較高而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關注。保薦人中信證券及其他中介機構回應稱,自2021年以來,已有8家公司的實控人持股比例在90%至100%之間,且在二次質詢中否認了混淆概念“蹭熱點”的行為。
然而,這一回復引發了部分自媒體的負面輿情,被貼上了“硬剛”、“怒懟”、“逼宮”等標簽。深圳證券交易所于3月22日宣布,因聯綱光電對公司治理有效性、財務內控合規性、信息披露等問題的回復內容不夠清晰,決定對保薦人進行現場督導。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繆因知發文指出,作為一線監管者,深交所對聯綱光電的治理、財務、信披等方面提出疑問,是其職責所在。被監管方如保薦人等有權并有責任基于事實和法律做出回應,這是法治社會中監管與被監管雙方互動的常態。這種對話有助于提升監管專業度,防止權力濫用,同時維護被監管者的合法權益。
在繆因知看來,在注冊制下,信息的雙向互動對市場尤為重要。問詢函旨在督促企業充分、準確、完整地披露信息,而非代替投資者判斷企業價值。類似畢業論文答辯的過程,問詢與回復為投資者提供了關鍵信息,幫助他們自主評估投資風險。
關于內部人高比例持股的問題,繆因知認為,實控人持股比例高并不違反任何法律規則,甚至很難說違反某種法律原則。在他看來,實控人持股比例高意味著企業控制權的高度穩定,有助于監管的落實。實控人收益與其持股比例正相關,但這本身并無問題,因為收益差異僅體現在上市前的股東分配上,不影響公眾投資者利益。投資者對實控人持股比例的看法各異,有人擔憂“突擊入股”現象,有人青睞創始人高度掌控的企業。實控人持股比例的高低只是代表了不同的公司類型,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選擇是否購買該公司股票。
繆因知指出,交易所的問詢是正常的監管流程,而中介機構的回復不應被過度解讀為沖突或“逼宮”。個別自媒體使用夸張詞匯描述事件,炒作、煽動企業和監管部門之間的對立,推動事態升級,是對正常市場秩序和營商環境的妨礙。“看見別人對監管機構予以正常、專業、依法的回應,看到別人不‘舔’,個別人就大驚小怪,進行炒作。”他表示。
在繆因知看來,正常的市場環境中,應對企業和監管機構的專業、依法互動持包容態度。相關部門在面對不正常的輿情時,應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避免干擾市場專業機構的正常行事,維護發行注冊制的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