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發展輕監管”與異化的金交所
【讓思緒飛】
由于監管的薄弱,市場上所謂的“金交所產品”隱匿著大量“披著理財產品外衣”的非法集資行為。
蘇龍飛
金交所被全面關停,成為近期金融圈的熱議事件。整體關停某一類型交易場所,在國內尚屬首次。
從2010年第一家金交所——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有限公司成立起,整個金交所行業走過了14年時間。成立之初,金交所一度被賦予“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厚望。然而,隨著各地金交所跑馬圈地式野蠻生長,助長了金融風險的放大,金交所最終被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的幫兇”。于是,整個行業迎來“團滅”的命運。
根據業內的說法,地方金交所的成立,源自2009年財政部發布的《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為金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專門設立的交易場所。按照這個文件精神,“金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的專門場所”,應該特指“金融類國企的產權交易所”。
而第一家金交所(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的成立,其名稱使用了外延更為廣泛的“金融資產交易所”的字眼。業內認為,這個名稱給金交所擴大業務范圍埋下了伏筆,也給市場留下了“全能牌照”的想象空間。后續成立的金交所大多都使用了這個全稱。
基于“金融資產交易所”的高大上,以及省級政府授予的業務資質,使得金交所成為各方爭搶的稀缺金融資源。此后,金交所如雨后春筍般冒出,高峰期金交所數量一度接近80家。金融落后地區則更為重視,比如貴州省高峰期有多達六七家金交所。
隨著互聯網金融、P2P的興起,金交所首次拓展了“用武之地”。借助線上交易的便利性,金交所開始面向C端、跨省展業,直接成為融資項目(資產端)與自然人散戶(資金端)的交易撮合平臺。直到P2P全行業被“一鍋端”,該業務模式才逐漸式微。
金交所業務領域的再一次“開拓”,源于2018年資管新規的背景環境。資管新規之后,信托行業、私募基金等迎來大整頓,圍繞高凈值人群的固定收益類理財市場發生重大變化。原先通過信托通道發行理財產品的難度大幅增加,底層資產為借貸性質的私募基金則被禁止在基金業協會備案。市面上的各路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缺少了兩個重要的發行通道。
于是,急需官方平臺背書的理財產品,尋找到了監管更為寬松的發行通道——金交所,前者與急需開拓業務領域的后者一拍即合。
作為金交所主管方的地方政府,在面對金交所時更多秉持“重發展輕監管”的指導思想。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更希望依托金交所平臺“謀發展”(金交所資質在某些地方甚至成為招商引資的工具),“嚴監管”被置于更次要的位置。此外,基于金融的專業性與復雜性,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對金交所監管的有效性上也力有不逮。
寬松的監管環境,帶來了金交所業務的“繁榮”。金交所迅速成為非標理財市場上重要的交易平臺和發行通道。之后,地產公司、財富管理公司、地方城投等非標市場上主要的幾類融資主體,把金交所作為融資增信手段,違規面向公眾發行成百上千億的非法理財產品。甚至,一些民營資本借助所控制的金交所進行大規模自融。
伴隨行業規模的迅速擴大,“金交所產品”比肩于信托產品,成為了非標理財市場的一個專有品類。而那些冒充、模仿金交所的“偽金交所”參與的非法融資產品,同樣以“金交所產品”示人。
由于監管的薄弱,所謂的“金交所產品”隱匿著大量“披著理財產品外衣”的非法集資行為?;诮鸾凰a品的龐大規模,相關產品發行方與公司爆雷之后,引發了巨大的金融風險與廣泛的涉眾風險。
在中央金融監管部門指導下,金交所經過一輪又一輪的清理整頓之后,最終迎來了釜底抽薪的舉措——全行業關閉。個中教訓,務必銘記。
(作者系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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