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7成信托公司完成股權托管登記
中國信托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信登”)向各家信托公司發布的《2023年信托公司股權托管年度報告》(簡稱“《報告》”)顯示,截至2023年12月末,累計51家信托公司與信托登記公司簽訂股權托管服務協議,共登記信托公司股東203家,其中82.27%的股東為非金融機構。
對此,業內專家表示,信托公司股權托管有利于推動行業問題股東的識別和管理,當前簽訂家數占整個信托市場7成以上,未來信托公司必將實現“應托盡托”。
《報告》顯示,截至2023年12月末,已簽約信托公司中共有48家辦理股東名冊初始登記,較上年增加10家。中國信登表示,目前,所有信托公司中,除3家上市信托公司以及2家信托公司在當地股權托管機構完成托管外,尚有11家信托公司因風險處置、股權變更等原因未落實股權托管。信托登記公司已按要求將相關情況上報監管部門。
根據股權信息管理系統數據,從公司類型來看,有限責任公司占比83%,股份有限公司占比17%;從國有企業屬性來看,國務院國資委管轄占比22.92%,地方國資委管轄占比27.08%,非國有占比8.33%,其他占比41.67%;從資本屬性來看,內資企業占比91.67%,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占比8.33%;從注冊資本規模來看,50億元(含)以內的占比56.25%,50億元至100億元(含)的占比25.00%,100億元以上的占比18.75%。
另外,信托公司股東結構方面,《報告》顯示,截至2023年12月末,股權系統共登記信托公司股東203家。從股東企業類型來看,非金融機構占絕對多數,達82.27%,金融機構占比12.81%,事業單位占比1.97%,政府類占比1.48%;從股東個數來看,5家(含)以內的占比77.08%,5家至10家(含)的占比14.58%,10家以上的占比8.33%。
從股東持股比例來看,持股比例50%以上的占比16.28%,5%至50%(含)的占比35.16%,5%(含)以下的占比48.56%,同時參股兩家信托公司的股東僅1家;從股權受限情況來看,2023年有1家信托公司辦理股東股權解除凍結業務,另有3家信托公司的股東股權存在司法凍結情形。
“信托公司股權托管是落實《信托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通過股權托管,有利于提升信托公司股權信息透明性,以及保護股東合法權益。”對此,資深資管研究員袁吉偉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根據2020年3月正式施行的《信托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信托公司股權管理應當遵循分類管理、優良穩定、結構清晰、權責明確、變更有序、透明誠信原則。其中,第四十七條指出,信托公司應當建立股權托管制度,原則上將股權在信托登記公司進行集中托管。2022年4月,信托登記公司正式提供股權托管服務,負責集中托管信托公司股權、履行股東名冊初始登記和變更登記等職能。
事實上,信托公司股權不清晰,甚至與事實不符的情況時有發生。中國信登在《報告》中透露,繼2022年發現個別信托公司提交的股權登記信息與公司登記機關登記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后,信托登記公司在2023年再次發現某信托公司營業執照記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經核查確認后,提示該公司前往公司登記機關修正信息,并于修正后在股權系統辦理更正登記。
“股權登記有利于消除機構自行管理股東名冊缺乏統一標準的弊端,有利于推動信托公司加強對問題股東的識別和管理。”有業內專家直言,信托公司今后的股權結構、股權管理、大股東的權利義務將更加清晰,對極少數原來股權結構或股權管理存在不規范或違規現象的公司會形成硬約束。對此,中國信登也表示,股權托管是一項明確的監管要求,且已納入信托公司監管評級與分級分類監管評分要素。信托登記公司將在監管部門指導和支持下,盡早實現“應托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