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精”出沒套路深謹防詐騙別掉“坑”
年關將至,面臨KPI考核的不僅有“打工人”,還有一群“戲精”,他們詐騙起來,個個“演技”精湛,讓人防不勝防。天河法院在此揭示多種騙局,提醒大家切勿輕信“掉餡餅”“高回報”“掙大錢”,保護好自己的“錢袋子”。
刷單返利賺大錢?
被“好茶友”套5.1萬!
2022年3月,經常在某茶館喝茶的老潘偶然認識了小李夫婦,愛茶的三人分外投緣,并聊起了“賺錢之道”。經過攀談,老潘得知小李夫婦閑時愛搞點小投資,就謊稱自己經營著一家網上“手機商城”,需要找人幫忙刷單提高店鋪銷量,并承諾給予一定的報酬。
認為自己頗有經驗的小李夫婦信以為真,遂通過掃二維碼支付的方式將5.1萬余元支付到老潘指定的銀行賬戶。然而,以為刷單成功的小李夫婦卻一直沒等到原先承諾的刷單報酬,就連他們刷單的5.1萬余元也已被老潘“獨吞”,用于償還個人債務。
天河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老潘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但被告人有自首情節,且其家屬已代為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綜合被告人犯罪情節、認罪態度等因素,依法判處老潘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法官在此提醒,網絡刷單本就是非法行為,遇到“刷單”“刷信譽”“刷信用”等兼職廣告、求助需求時,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被高額回報所誘惑,更不要抱有僥幸心理,以免因蠅頭小利陷入“騙局”旋渦,讓詐騙分子有機可乘。
投資百萬合伙批發生豬?
被“宰”的竟是自己!
2020年至2021年期間,僅有小學文化的老王通過各種渠道結識了阿輝、阿龍、阿宇、阿成四位生意人,四人整天討論投資門道,還出手闊綽,老王遂打起了他們四人的歪主意。老王告訴他們,自己認識很多山區的養豬戶,可以與阿輝等人合作經營生豬批發生意,具體模式是四人出資,他自己作為中介牽線搭橋,從養豬戶那里批發生豬,賣給屠宰場后賺取差價。為了博取四人的信任,老王還帶他們到外地參觀了豬源地和屠宰場。
阿輝等人看過后表示很放心,陸續向老王轉賬數百萬元。而老王為了穩住這幾個“大水源”,多次在微信群里與眾人對數和通報市場行情,以獲取信任并吸收更多投資款。直到投資期滿,阿輝等人要求老王兌現利潤時,才發現所投的款項全部被老王用于高利放貸、賭博以及日常揮霍,老王從未開展過任何生豬批發生意,截至此時四人共計被騙投資款929萬余元。
天河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老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被告人老王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賠償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可以從輕處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發還各被害人。
法官在此提醒,對不熟悉的行業領域投資要多留心眼,大額投資前應加強對介紹人、項目背景和投資風險的摸底考察,定期追蹤動向收益。
刷光額度才能提額?
被“好同事”騙得好苦!
2021年12月,老黃與前同事小劉吃飯時,得知對方急需資金周轉,心生貪念的他遂建議小劉提高“信用卡額度”,并自稱有門路可以快速辦理。
小劉出于對熟人的信任,當即將兩張信用卡及支付密碼交到老黃手上。隨后,老黃謊稱必須把信用卡內所有額度刷光才能提高額度,并以此為由刷卡套現3.7萬元。直至小劉收到信用卡逾期未還款信息時,她才發現老黃已將其微信“拉黑”,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并報警求助。
天河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老黃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信用卡套現,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老黃在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自愿認罪認罰,且已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綜合老黃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等因素,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法官在此提醒,辦理信用卡提額等業務一定要通過銀行官方app、官方網站等正規渠道進行申請,亦可到銀行營業網點現場辦理,不要輕信個人或客服電話,慎防掉入騙局。更重要的是,消費要理性,謹記正確使用信用卡,適度消費、按時還款,避免債臺高筑,影響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