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一年:個人養老金制度哪些方面亟須改進
2022年11月25日,個人養老金制度在全國36個城市和地區先行實施,實施一年多以來,先行實施地區的工作情況到底如何?實踐當中反映出了哪些堵點、難點問題?在制度設計、經辦流程、產品與服務等方面,還有沒有進一步優化的空間?
近日,在由中國社會保障學會養老金分會主辦、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協辦的我國個人養老金發展座談會上,與會專家對上述問題進行了解答。
個人養老金仍處于起步階段
與會專家普遍認為,綜合個人養老金制度落地一年的實踐看,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制定和實施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和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目標,促進了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和完善,對國內經濟和社會金融的發展產生了積極影響,能夠激發社會養老意識,促進市場需求的釋放和轉化。
尤其是養老金融供給體系的健全為實現養老金融專業化分工打下了基礎,提升了金融普惠性和包容性,為滿足百姓差異化的養老需求提供了途徑,探索了社會養老財富儲蓄方式,也為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積累了經驗。
自去年試點開啟,個人養老金制度在全國36個先行城市地區啟動,北京、上海、長沙等第一批試點城市經過一年時間積累了一定管理和實踐經驗,取得了一定成績,同時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發現不少問題。
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長馬兆軍介紹說:“經過一年實踐,北京市個人養老金開立賬戶350萬人左右,實際繳費人數為110余萬人,人均繳費金額6000元左右。其中,接近七成投資了儲蓄存款,參保人總體表現偏謹慎,這也意味著下一步個人養老金制度仍有許多值得豐富和完善的空間。
上海市人社局副局長費予清表示,無論從完善養老保險體系的頂層設計看,還是從促進我國資本市場和經濟發展的長遠考慮,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建立都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大事。個人養老金制度實施試行一年多來,上海的開戶數、人均繳費金額分別為310多萬人和6000余元。
在肯定個人養老金制度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時,費予清介紹說:“個人養老金的發展面臨一些挑戰。一是個人參保意愿不夠強烈,群眾對于第三支柱養老金的認識不足。二是個人收入預期不容樂觀,雖然當前就業形勢總體穩定,但是個人對于未來風險的不確定性、收入的不穩定性影響了群眾參與個人養老金的積極性。三是相關政策還有待進一步完善,目前個人養老金的包容性和靈活性不足,1.2萬元的免稅限額無法滿足中高收入群體的期望,3%稅率這一優惠政策只對部分稅率達到10%及以上的群體具有吸引力。另外,個人養老金制度缺乏退出機制,封閉期長達數十年,沒有應急的退出機制,也會影響參保者的積極性。”
針對上述這些情況,成都市人社局養老保險處處長王衛華在發言中說:“應當更加注重制度的普惠性,通過完善制度把更多人納入制度保障當中。”為此,他建議,一是進一步加大稅優力度,建議對企業年金和個人養老金的稅收額度合并計算,降低領取階段的稅率或設立起征點,免除未能享受個稅抵扣對應額度在領取時的稅費,以家庭為單位共享稅優額度。二是進一步優化金融產品供給,建議金融監管部門加強對金融機構指導并對基金類、理財類等風險較高的產品進行兜底保障,在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個人養老金欄目中增設子欄目以展示個人養老金產品的實際收益信息,建立個人養老金的產品超市,創設多種不同風險等級的產品。三是進一步放寬參加和支取條件,調整繳費額度,加強信息平臺建設。
改善稅優政策須提上日程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認為,個人養老金政策出臺為個人養老財富儲備提供新的途徑,也使我國多層次養老金體系進一步完善。但是,由于時機不夠成熟,與推進時的轟轟烈烈相比,個人養老金政策實施一年來的現實結果是觀望者多、參與者少、實際繳存者更少,政策效果不夠理想。
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11月25日,在我國7億多人的就業人口中,個人養老金開戶人數達5280萬人,占就業人數的7.5%。在開戶人數中,實際繳費人數不到開戶人數的30%,且繳費金額距年均1.2萬元的繳費上限有不小差距。
究其原因,鄭功成認為,一方面是個人養老金政策的理念目標、具體措施不夠清晰,參加人員的購買能力與風險偏好不夠相符;另一方面是在多層次養老金框架下,發展個人養老金的財力儲備必須要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定型為前提條件,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迄今未定型。
除此之外,個人養老金資產封閉期長、流動性差并兼具風險,且養老金產品種類多、專業性強,加大了民眾選擇養老金產品的難度。
不少與會人士認為,稅優力度不足是制度層面必須要解決的問題。稅優政策是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必要政策,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處是可以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通過政策激勵,引導公眾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但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許文認為,不能高估稅優政策對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作用。稅優政策鑲嵌在個人所得稅制度下,個稅政策天然會對稅優政策產生一定的限制。對低收入或者不繳納個稅的群體而言,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不僅享受不到抵扣的好處,領取時還需繳納3%的個稅,再加上資金的封閉性,這部分人群不會選擇將資金放在個人養老金賬戶內,稅優政策更多激勵的群體仍是高收入者。然而,在高收入者當中,特別高收入的人群也不看重這項優惠,他們更多考慮資金封閉期長、投資收益較低等問題,稅優政策的激勵作用有限。
在這種背景下,如何進一步調整稅優政策?許文認為,需要增加個人養老金稅優政策的靈活性。對低收入或者不繳納個稅的人群,可以考慮給予政策上更多的選擇性或財政補貼;對繳納個稅且能夠享受抵扣好處的人群,要盡可能地擴大優惠,提高扣除限額;對已經開戶且足額繳費的人群,可以加大領取環節的靈活性,也可以考慮將稅收政策與現行投資產品、金融產品的相關稅收政策結合起來,保證一定的收益。
蘇州市人社局養老保險處處長李謙也建議,完善制度設計,提升制度吸引力,建立科學合理的個人養老金繳費限額和稅優政策調節機制,適當提高稅前的抵扣標準。根據不同的收入水平和年齡段,實行差異化的繳費和稅優政策,充分提高低收入群體和年輕人的參保積極性,進一步提升制度的公平性和積極性。
積極開展投資者教育
與會人士認為,金融產品具有高度復雜性,對于非金融領域的投資人而言,金融素養并不足以支撐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目前市場上有幾百只個人養老金產品,要如何充分進行投資者教育?
李謙認為,一方面應當優化產品,提高產品的保值增值能力,建立統一的個人養老金金融產品平臺,向符合條件的養老金產品統一開放,便于參加人自由選擇購買。另一方面要強化宣傳教育,提高公眾養老金融規劃的意識,全方位開展金融投資知識教育和普及,提高公眾金融素養和投資風險意識。
鄭功成表示,我國人口老齡化、高齡化趨勢不可逆轉,伴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和走向共同富裕步伐的加快,中等收入群體持續壯大,個人養老金將會是一個理性選擇。個人養老金具有廣闊的前景,但應實事求是面對政策出臺一年來暴露出的問題,目前的關鍵是進一步理清思路、達成共識,促使個人養老金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