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貸要真正用在經營上
近日,不少A股上市銀行披露了經營貸數據。數據顯示,19家銀行2023年度經營貸規模合計約5.67萬億元,較2022年多增約1.33萬億元,同比增長30.7%。
2023年是銀行個人經營貸規模爆發的一年。經營貸是銀行專門為中小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等經營實體推出的融資產品。這類貸款產品為這些經營主體提供資金支持,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資金需求,如擴大經營規模、采購原材料、支付員工薪酬、升級生產設備、租賃經營場所、改善經營設施等。金融業加大力度對中小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提供貸款支持,是經營性貸款資金余額快速上升的直接原因。
經營貸的風險需要密切關注。從年報數據來看,在經營貸規模迅速增長的同時,一些風險也暴露出來。國有大型銀行對于個人經營貸風險控制較好,在加大資金投放的同時保持著相對較低的不良率水平。但一些中小銀行經營貸不良率偏高,甚至有個別銀行超過6%。
對經營貸業務中存在的亂象要“重拳出擊”。根據監管部門披露的案例,有不法中介通過低利率經營貸、信用貸置換高利率房貸的方式,減少房貸利息支出,誘騙購房者簽訂中介服務合同。此外,還有通過臨時成立的、沒有經營業務的小公司或者是一些長期沒有經營的“僵尸企業”,用來申請經營貸款,再將貸款資金套取挪作他用。
監管部門要重視經營貸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進一步強化監管。值得注意的是,從2020年開始,有不少人將住房按揭貸款換成循環授信的經營貸。2021年監管部門意識到業務風險,并發通知追查違規經營貸,其中要求對期限超過3年的經營用途貸款,加強風險管理,逐筆登記并定期進行核查。如今3年期限已至,3年前的經營貸也到了集中續貸的時候。監管部門需要根據最新的情況,守住相關業務風險底線。
金融機構要加強對貸款資金流向的監控,加強信貸管理,追蹤、把控經營貸資金流向。要確保貸款資金用于約定的經營活動中,防止經營性貸款資金被挪用。尤其是經營貸業務風險較高的金融機構需要深入了解放款對象,在續貸時要擦亮雙眼,避免對臨時成立的公司、“僵尸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要通過加強貸款“三查”,強化對借款主體資質審核,建立貸后資金用途監控和定期排查機制,嚴禁套取、挪用貸款資金。金融機構要進一步規范分支機構與第三方合作行為,嚴禁與不法貸款中介開展合作。合理確定授信額度,加強風險監測管理。建立有效的貸后管理系統和嚴格的合規審查機制。通過大數據跟蹤、信貸資金閉環運營的方式,防止資金離開實體經濟,確保經營貸真正用在經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