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百富公司實控人“花自己的錢”買理財產品等被認定挪用資金罪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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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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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自己錢”也算犯法?山東鄒平市一起挪用資金案惹爭議,被告律師質疑案件已超追訴期
來源:沈陽日報指尖新聞客戶端
盡管丈夫黃某已經身陷囹圄多日,但作為妻子的孫女士仍然沒能理解:“受賄罪我們認罪認罰,但為什么花自己百分之百控股企業的錢,也能被認定挪用資金罪呢?”12月11日,孫女士對山東鄒平市人民檢察院以挪用資金罪作為罪名之一起訴其丈夫提出了質疑。
西北政法大學刑事辯護高級研究院副院長朱明勇在了解此案后表示:“百分之百控股股東不存在侵害公司其他股東權利,不宜定罪。”黃某的辯護律師則表示:“按照刑法有關規定,涉及黃某的挪用資金罪已經超過了追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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