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靜委員:建議子女3歲內父母每月1天帶薪育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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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采
時事
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靜昇律師事務所主任彭靜建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育兒假”試點,并在加快推進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制度化,對養育3歲以下子女的父母雙方提供每月1天的帶薪育兒假,以及每季度2天的無薪家庭照護假。
她認為,當前,我國已逐步通過擴大生育保險范圍、完善嬰幼兒照護體系、強化生育財政補貼等方式補齊生育支持體系短板,但生育支持政策的實施效果較為有限,主要問題在于過度側重于“生”而忽視了“育”:一是時間保障方面,我國現行的“基本產假+獎勵產假”是針對產婦生產行為,而育兒假、家庭照護假等后端養育環節的假期基本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