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重磅!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信披指引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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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證券日報之聲
A股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信披指引來了!
2月8日,滬深北交易所就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信披指引征求意見,進一步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引導上市公司踐行可持續發展理念,規范可持續發展相關信息披露,助力構建具有中國特色、有國際影響力、規范統一的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規則體系。
速覽要點:
1.強制披露與自愿披露相結合。報告期內持續被納入上證180、科創50、深證100、創業板指數樣本公司,以及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應當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鼓勵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2.鼓勵北交所公司“量力而為”。
3.建立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框架。擬披露的可持續發展議題同時具備財務重要性和影響重要性的,上市公司應當圍繞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四個核心內容,對擬披露的議題進行分析和披露。
4.強化碳排放相關披露要求。
5.明確環境、社會、公司治理披露議題。
6.設置過渡期安排及緩釋措施。強制披露的上市公司應在2026年4月30日前發布2025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首個報告期上市公司無需披露相關指標的同比變化情況,對于定量披露難度較大的指標,可進行定性披露并解釋原因。
7.在2025年度、2026年度報告期內,披露主體難以定量披露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和機遇對當期財務狀況影響的,可僅進行定性披露。
堅持三大思路
2月8日,滬深北交易所分別就《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征求意見稿)》、《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7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征求意見稿)》、《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11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統稱《指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悉,《指引》起草過程中,堅持三大思路:
一是堅持實事求是。充分考慮上市公司發展階段、披露能力,通過強制與自愿披露相結合、定性與定量披露相結合、設置過渡期和緩釋措施等,實現成本與效益相匹配。
二是堅持系統思維。助力上市公司構建完善的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機制,明確以公司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為核心要素構建的披露框架,以更好的內部治理、具體行動帶動高質量信息披露。
三是體現中國特色。立足我國資本市場實際情況,設置鄉村振興、創新驅動等一系列體現中國特色的具體議題,充分反映我國在可持續發展領域的特色、優勢和優先序。
強制披露與自愿披露相結合
據悉,《指引》在現行規則內容基礎上,積極吸收境內外有益經驗和廣泛共識,進一步豐富完善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要求。指引共六章,第一章(總則)和第二章(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框架)為一般要求,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分別為環境、社會、公司治理三個維度的具體披露要求,第六章為附則。
主要內容有五方面:一是強制披露與自愿披露相結合。披露主體方面,報告期內持續被納入上證180、科創50、深證100、創業板指數樣本公司,以及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應當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鼓勵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另外,考慮到北交所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發展階段特點,規則不對可持續發展報告作強制性披露規定,鼓勵公司“量力而為”。
據記者梳理,強制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的上市公司數量為454家,占A股公司數量比例為8.5%。
二是建立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框架。上市公司應當圍繞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四個核心內容對擬披露的議題進行分析和披露,以便于投資者、利益相關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為應對和管理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所采取的行動。
三是強化碳排放相關披露要求。上市公司除按照四個核心內容披露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治理、戰略等內容外,還應當進一步披露氣候適應性、轉型計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減排措施、碳排放相關機遇等事項。
四是明確環境、社會、公司治理披露議題。環境信息披露章節還設置了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循環經濟等重要議題。社會信息披露章節設置了鄉村振興、創新驅動、科技倫理、供應鏈安全、平等對待中小企業等多個重要議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章節聚焦公司治理結構、內部制度、控制措施和程序情況等,并設置了反貪污反賄賂、反不正當競爭議題。
五是提供過渡期安排及緩釋措施。強制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的上市公司應在2026年4月30日前發布2025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首個報告期上市公司無需披露相關指標的同比變化情況,對于定量披露難度較大的指標,可進行定性披露并解釋原因;在2025年度、2026年度報告期內,披露主體難以定量披露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和機遇對當期財務狀況影響的,可僅進行定性披露。
2022年度超三成A股公司披露ESG相關報告
2022年11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5)》中,要求建立健全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制度,制定立足我國實際、符合國際趨勢、具有中國特色的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規則體系,明確實施路徑,有計劃分階段逐步推廣。
近年來,上市公司越來越重視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據Wind數據統計,2020年度至2022年度,披露ESG相關報告的公司數量分別有1142家、1466家、1841家。其中,2022年度披露數量占比超過三成,科創50、深證100指數樣本公司、A+H公司基本全披露可持續發展相關報告,上證180指數、創業板指數樣本公司報告披露率超過90%、60%。
《指引》的出臺,不僅有助于引導上市公司積極踐行可持續發展理念,激發企業內生動力,提高公司質量,也有助于重視可持續發展的優秀上市公司脫穎而出,獲得市場和投資者的廣泛認可,從而進一步提高估值水平。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副院長田軒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可持續發展信披指引出臺,有助于引導上市公司全面、系統地向投資者、利益相關者展示公司可持續發展能力,督促上市公司進一步優化公司業務發展布局、加強內部治理能力,強化社會責任意識等。同時,也能激發上市企業可持續發展內生動力,促進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并進而增強自身長期融資能力。
對于投資者及相關利益者而言,通過可持續發展信披指引,對上市公司發展狀況有了系統、全面的評估標準。并且,投資者可根據信披狀況,直接了解上市公司為應對和管理可持續發展相關影響、風險和機遇所采取的行動,進而及時、客觀地采取對應的投資決策,掌握投資自主權。另外,隨著可持續信披規則逐漸成熟,投資者有望擁有更廣泛的投資品種選擇,如可持續發展金融產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