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駱駝股份董事長劉長來:化解產能過剩矛盾,再生鉛行業亟需供給側改革
“今年我的兩份建議都圍繞著鉛酸蓄電池綠色循環發展展開。”全國人大代表、駱駝股份董事長劉長來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為了更好地促進行業綠色、高質量發展,建議對鉛蓄電池消費稅政策進行優化調整。
同時,劉長來表示,再生鉛行業供給側改革的必要性已經凸顯。通過關停落后工藝企業,制定和實施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來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已勢在必行。
優化調整鉛蓄電池消費稅
自2016年1月1日起,國家為了降低或限制鉛蓄電池行業的高能耗、高污染,對鉛蓄電池按4%稅率征繳消費稅。數據顯示,2016年至2022年期間,鉛蓄電池行業消費稅繳納金額超過370億,年均納稅約53億,其中2022年全行業繳納消費稅金額預計達63億元。
“隨著鉛蓄電池技術成熟及環境管理的規范,消費稅給行業、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早已突顯。”劉長來介紹,目前,鉛蓄電池不在國家發改委等多部門出臺的相關高耗能行業清單內,其單位能耗低于鋰離子電池。同時,廢舊鉛蓄電池規范回收率已達90%,不再是高污染、高環境風險類產品。
此外,劉長來表示,汽車消費稅與鉛蓄電池消費稅存在重復征收問題。每輛車中都裝配有至少一只起動用鉛蓄電池,且該蓄電池在銷售給主機廠時已繳納4%消費稅。
“我國征收消費稅使得鉛蓄電池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削弱,不利于行業出口規模的增長,不利于企業轉型升級所需的巨額研發投入,無法支撐企業以內循環為基礎、融入國際大循環的高質量發展之路”。對此,劉長來建議對鉛蓄電池產品免征消費稅,參考汽車輪胎取消消費稅的工作經驗,優先取消汽車起動用鉛蓄電池消費稅。
另一方面,劉長來建議對規范企業免征鉛蓄電池消費稅。修訂《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對于已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完整廢鉛蓄電池回收體系,配套相應信息管理系統,對回收全過程進行監控管理的企業免征電池消費稅。
再生鉛亟需供給側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鉛蓄電池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推行和廢鉛蓄電池回收體系法規制度的完善,再生鉛產業實現快速發展。據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再生金屬分會統計,2022年總計再生鉛已審批規模達1250萬噸/年,產能已嚴重過剩。
“但是,再生鉛的產能未充分發揮,產能利用率約為50%。”劉長來介紹,如果加大對再生鉛的使用比例,不僅可以減少對原生鉛礦的開采和進口的依賴,同時,生產再生鉛能耗僅為原生鉛開采冶煉能耗的25.51%,可以極大減少原生礦鉛廢料對環境的污染和資源浪費。
目前,我國再生鉛行業仍處于上升期。劉長來認為,產能過剩的主要問題是再生鉛產能的審批缺乏國家層面的總量控制,造成新增產能毫無節制,落后低效產能無法有效淘汰。
對此,劉長來建議工信部出臺再生鉛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對于不符合《再生鉛行業規范條件》,特別是廢鉛蓄電池預處理項目規模低于10萬噸/年,預處理-熔煉項目再生鉛規模低于6萬噸/年的低效、落后產能進行關停;對于新建、改建、擴建再生鉛項目須經工信部備案,各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再生鉛項目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方案,并依據所在省份的工業結構調整方案優化布局。
從企業發展角度來看,劉長來表示,制造業企業要想一直保持領先地位,就要不斷進行技術創新。目前,駱駝股份的綠色鉛酸電池循環產業鏈布局已完成,新能源低碳產業園預計2024年底開始進行設備、產線調試工作。駱駝股份的廢舊鉛酸電池回收處理能力已達86萬噸/年,形成一個鉛酸電池工廠配套一個再生鉛工廠的全國布局。